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体如下: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情况承诺书;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具有乙级综合设计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或水利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业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以及其他相关要求的盖章件,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报价单一起装订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区水利局二楼会议室(北京路600号),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注: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投标。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下午3点30分,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至水利局二楼会议室登记,同时须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4.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次采购为固定总价,最高限价14.87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实施内容
南通市海门区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设计,新建生态河道长度约54千米,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二)项目设计要求
(1)本项目所指设计为施工图设计,生态河道设计(包括绿化设计),根据项目总现状,开展必要勘探工作;
(2)生态河道建设因地制宜,按段设计2-3种形式护岸;绿化进行专项设计,充分体现自然生态属性,并对设计方案进行比选优化调整;
(3)分区镇编制项目预算并汇总项目总预算;
(4)招标人提供测绘数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
(5)施工图需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3家时,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则本次招标流标。
(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成交候选中标人的评审方法。
(2)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
(3)总得分最高的即为成交候选中标人。
(4)评审内容
(一)商务技术分:70分
各投标单位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
评分点名称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规划思路 |
12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总体了解情况;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对本项目理解是否透彻;对规划工作内容是否清晰、技术路线是否正确;规划思路是否切合工程实际,可行性等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得10.1-12分;良好的得8.1-10分;一般的得6.1-8分。 |
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12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规划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是否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是否合理、可行、可靠进行综合打分。优秀的得10.1-12分;良好的得8.1-10分;一般的得6.1-8分。 |
3 |
设计方案编制及工作大纲 |
34 |
1、设计方案编制是否内容齐全、技术是否可行、经济是否合理进行综合打分。优秀得12.1-14分;良好得10.1-12分;一般得8.1-10分; 2、根据组织机构是否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是否合理进行综合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4.9分,一般得1-2.9分; 3、根据质量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综合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4.9分,一般得1-2.9分; 4、根据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合理进行综合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4.9分,一般得1-2.9分; 5、根据后续服务具体措施是否得当、清晰进行综合打分。优秀得5分,良好得3-4.9分,一般得1-2.9分。 |
4 |
业绩 |
10 |
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河道整治设计项目(单项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
5 |
企业信用 |
2 |
获得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行业水利水电设计信用等级A及以上的得2分,获得省级水利勘测设计信用等级A及以上得1分。(必须在有效期内) |
(二)价格分:3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须根据通知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开展相关工作、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将列入海门区水利局自行采购黑名单,禁止参与后续任何自行采购项目投标。
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0.5万元,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设计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无息退还。
8.工期:至2024年农村生态河道项目全部完工验收。
9.项目验收及付款方式:交付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付至合同价的50%,项目整体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下50%。
10.项目联系人和电话:高俊杰 0513-82212775
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