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
报价单位: (公章)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海门区河长制工作纪录片拍摄制作、随行拍摄视频编辑 |
1.河长制工作纪录片: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行情况;各级河长巡河、护河情况;河长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 2.随行拍摄河长制其他工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要求对相关河道进行航拍并制作;相关河道正面展示和负面曝光专题片;水利工程建设;区镇河长在行动;相关会议、日常巡河、现场会活动等。 3.完成区河长办交办的其他临时性拍摄任务。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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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合计:(大写) 柒万伍仟元整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23年 月 日
备注: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二)经营范围须有:广告业务、摄影摄像服务、影视片制作、视频拍摄制作。
二.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单一起装订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海门区水利局二楼会议室(海门区北京路600号),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注: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投标。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上午九点,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至海门区水利局二楼会议室(北京路600号)登记,同时须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四.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须包含完成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询价单为固定总价询价,最高限价75000元/年。此为一年报价,中标服务期限为2年。拍摄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情况合格的续签次年合同,不合格不续签次年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拍摄费、材料费、交通费、食宿费、人工费、管理费、现场服务、会务费、利润、税金及最终成果费用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河长制工作纪录片: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行情况;各级河长巡河、护河情况;河长制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
2.随行拍摄河长制其他工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提供合同签订后不少于48次/年的随行拍摄(至少两名摄影师进行视频及照片拍摄),对相关河道进行航拍并制作视频;相关河道正面展示和负面曝光专题片、宣传片;水利工程建设;区镇河长在行动、相关会议、日常巡河、现场会活动等;区河长办交办的其他临时性拍摄任务。(根据甲方要求,一小时内到达指定位置,如累计三次未能按时到场错过拍摄任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制作规格:对纪录片进行创意、撰稿与拍摄、制作、包装设计等。
(1)投标人保证制作的视频节目是完整的,涵盖全年河长制工作内容,能够反映历史、演变、现状、取得的成果,并配以解说、字幕、音乐、片头、片尾以及常用特效等,结构及片长分配合理、内涵丰富,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指标和相关法律法规。
(2)纪录片内容涉及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应为原创,若引用资料,需先妥善解决版权,因内容、版权出现的问题,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纪录片需采用高清标准拍摄。年终提供一稿。分别提供两种格式:25—100Mbps码率1080/50i制式ts或mov文件、8Mbps码率1080/25P制式H.264编码mp4文件。
(4)河长制工作纪录片片长:约十五分钟、八分钟两个版本,片长可酌情增减;其它随行拍摄片长根据区河长办相关要求。
(5)根据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安排,负责提供自合同签订后随行拍摄河长制其他工作专题片(至少两名摄影师进行视频及照片拍摄),并按要求完成制作,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河道、水利项目建设、幸福河湖建设等视频和照片。
(6)交片形式:FHD 全高清 1920*1080 25fps H.264 画面标准。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
先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2)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以下项目优先级推荐中标候选人:实施方案-团队实力-企业业绩-硬件投入。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3家时,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评标;如果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不满三家的,本次招标失败。
由评标人对投标人的递交文件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打分(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分项内容 |
分值 |
打分要求 |
一 |
报标报价 |
20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不能通过评标委员会初审的投标人不列入评审范围,列入评审范围的投标人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二 |
拍摄团队实力 |
20 |
为本项目配备的拍摄团队人员参与制作的纪录片类作品获得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有一个作品得3分,本项最多6分。 为本项目配备的拍摄团队人员参与制作的纪录片类作品获得市级行业协会表彰的,每有一个作品得2分,本项最多6分。 (以证书原件或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配备情况横向比较,综合打分(总分为8分)。6分≤优秀≤8分;4分≤良好<6分;0分≤一般<4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基本信息(姓名、学历、从事的专业证明材料)。项目团队成员三人,实际拍摄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派出团队成员,不得随意更换成员。项目团队成员三人,实际拍摄采购人要求派出1-2人,必须是投标文件承诺的团队成员。 |
三 |
企业业绩 |
15 |
投标单位2018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执行拍摄的视频短片类似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以提供项目合同原件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本单位制作类似的纪录片,视纪录片质量在1-5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四 |
投标人软硬件投入情况 |
10 |
投标人具有制作纪录片的软硬件设备设施、专业人员(如摄影设备、影片编辑软件等),以投标文件内编制的设备一览表、设备图片等材料酌情打分。 |
五 |
项目实施 |
35 |
评价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所编制的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合理,拍摄方式、拍摄内容的选取和影片制作方式等方面能否满足本项目制作要求,纪录片的总体设计方案要求紧扣生态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要求,要突出正面展示和负面曝光创作的思路和方式,突出主题,篇章分明,层次丰富,方案配图有参考性,中标后应可落地执行,要求文案思路清晰,符合甲方实际需求。是否熟悉海门河道概况和水利工程设施等,酌情打分。(25分≤优秀≤35分;15分≤良好<25分;0分≤一般<15分) |
合 计 |
100分 |
八.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投标单位中标后须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履约金由招标单位收取,在成果经业主认可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至海门区水利局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九.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周期为两年,计划自2023年3月—2025年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每年12月15日前提交当年拍摄成果。如中标人在当年合同期内服务情况良好,招标人与中标人续签次年度合同,不再重新招标。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前二个月,招标人将对中标人服务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决定是否续约第二年度合同;如果在履约年度内,中标人出现服务质量未达要求、年拍摄次数未达40次以上等情形的,可重新招标选择服务单位。
十.项目验收及付款方式:按要求完成纪录片拍摄制作和随行视频拍摄制作,递交成果文件及拍摄原始素材并经业主年终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十一.合同期内,采购人三次以上书面通知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服务期结束后,所有视频、图片原始素材和编辑素材统一拷贝给采购人。
十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⑴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⑵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⑶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出现磋商报价的内容;
⑷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⑸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⑹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⑺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⑻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
⑼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
⑽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⑾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十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⑴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⑵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
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⑸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
⑹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咨询电话:0513-82101791 董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