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2020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为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市海门市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河道管理范围:运盐河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往外5米,局部细化,管理范围线长53.032km;排咸河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往外5米,局部细化,管理范围线长36.185km;东灶河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往外5米,局部细化,管理范围线长11.446km;大脚河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往外5米,局部细化,管理范围线长18.690km;灯杆港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往外5米,局部细化,管理范围线长5.638km;青龙河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往外5米,局部细化,管理范围线长36.738km;大新河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往外5米,局部细化,管理范围线长26.927km;运南河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往外5米,局部细化,管理范围线长56.674km;运北河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往外5米,局部细化,管理范围线长53.340km;天星横河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往外5米,局部细化,管理范围线长0.349km。
二、在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以内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