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一季度水利行业信用等级
评定结果的公示
评定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水利建设工程市场主体诚信管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保障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根据《海门区水利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海水规〔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一季度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在区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在建水利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情况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
公示期内,上述单位若对信用评定结果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交至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安全监管科(北京中路600号会展中心2楼230室),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信用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附件
南通市海门区水利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