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2024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和下半年工作举措
2024年7月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克难奋进,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顺利通过了2023年省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河道长效管护以及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创建绩效考评
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推进大洪闸至临江新堤段8.1公里堤防提升工程,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完成总投资约50%,计划10月完工。推动水闸维修改造,完成四甲闸改造工程,抓紧推进大新闸改造工程,2023年年底获批新增国债项目,补助资金30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计划为1200万元,工程于5月20日开工建设,计划年内完成水下部分,2025年6月份完工。
(二)加快现代水网建设。结合区域治水工作,今年结合实际,我区按照南通市的要求布置了4个类别6个年度工作,包括沿江沿海引排水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幸福河湖工程和智慧管控调度工程(大新闸改造工程、2023年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三厂镇河道整治项目,常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通启河整治工程,常乐灌区智慧管控),总投资3.4亿元。目前各项工程均开工建设,正在抓紧施工,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坚持日常活水,截至6月底,调度浒通河闸引水11潮次,调度四甲闸、卫东闸等内河闸开展常态化引水55天,输水约3500万立方米。
(三)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进入汛期后,我局第一时间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及时调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联络人员,研究制定了各区镇的防汛抗旱工作任务清单,各类水利工程行政和技术责任人都已落实到位。4月29日,区政府专题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部署了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明确了下阶段的重点防御措施。开展汛前检查,2月下旬,区防办下发了汛前检查通知,全面检查水利工程险工隐患、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城市防洪排涝、河道行洪设障清除等情况,要求正余镇新东河生态河道建设项目、临江新区稻香河整治项目、常乐灌区项目抓紧建设,主汛期到来之前全部完工通水;开展长江水下地形测量,同时结合河长制工作先后交办岸线占用、阻水障碍物等各类问题两批次共98处,对于其中6处存在妨碍河道行洪的问题,在5月底前已完成整改工作。加强应急储备,开展防汛物资专项整改行动,清理补充过期物资,全区已储备编织袋6.4万只、块石1.25万吨、土工布1.25万平米等防汛物资。依托江苏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水利专业抢险队,协议配备重载运输车19辆、平甲板船6艘等抢险机械。
(四)推进河长制工作。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优化机制为关键,以源头治理为根本,以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化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科学编制“三个清单”。各区镇认真梳理45条区级河长责任河道,制定2024年度治理任务清单,计划完成任务27项,目前正有序推进。下发《关于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清四乱”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主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清理整治,第一批交办任务清单98个,目前已整治完成80个,推动河道面貌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开展等级以上农村黑臭河道排查。各区镇按要求完成了第四轮等级以上农村河道滚动排查,督促临江新区对列入年度整治任务的稻香河采取工程措施。完成省级幸福河道验收。接受省级现场评价,海门街道、三厂工业园区、常乐镇、悦来镇、四甲镇等沿线区镇认真准备,全力配合,省级评价顺利完成,大洪河、灵甸河、黄家港获评省级幸福河道。探索“以河养河”试点工作。深入11个区镇调研,对“以河养河”进行探索性研究,编制实施方案,确定11个镇级15个村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召开“以河养河”试点工作推进会议。
(五)全力推进农村河道整治。加快推进生态河道建设,通过项目统筹、资金统筹、结合区镇实施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资金)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多元化打造生态河道,计划新建农村生态河道13条(段),长度54.86千米,力争至2024年度生态河道覆盖率提升至65%以上。目前各河道已陆续开工建设,累计已完成约6千米。大力推进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1.98亿元的通启河(海门段)治理工程于3月正式开工建设,计划年内完成总投资1.4亿元,2025年10月底前完工;总投资7478万元的常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预计10月底前全面完工;推进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瑞北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实施连元沙河、六号河整治3.566千米,新建木桩护岸5.536千米,疏浚土方1.23万方,新增河坡绿化2.5万平方米),该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10月底前完工;全力推进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利用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实施两批次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其中第一批省级资金项目已完工建设(项目总投资356.39万元,实施生态河道管护15条(段),河道综合整治3条(段),新建护岸960米,新建涵闸1座,修建涵洞2座),第二批省级资金项目(项目总投723.46万元,实施运南河、灵甸河护岸2.1千米;疏浚运南河1.1千米,土方0.36万方;对运南河、灵甸河、运盐河、青龙河、四匡河整坡绿化6.32万平方米,新建运南河贯通管涵1座)已开工建设,预计10月底完工。持续推进非等级沟河治理,深入贯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十件重点实事的决定》,全年计划完成农村非等级沟河疏浚土方150万方以上,目前已结合项目建设完成疏浚土方约30万方。
(六)全力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做好高质量考核指标监测,着力推进海门区节水型社会的各项工作,确保部门协同推进,密切做好全区用水量的监测和对上沟通,一季度水利高质量考核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排名保持南通市第三。做好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完成2023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上报工作,接受南通现场检查,年度水资源管理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已细化分解至区相关部门和各区镇。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对涉水审批事项进行整合,探索实施“统一受理、统一编制、统一评审、统一送达”的涉水审批新模式,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今年以来,行政许可办件共接件25件,办结25件。组织“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区普法办、光大水务等5家单位,举办集中宣讲活动3场,刊登《海门日报》专版1期,参与电台直播节目1场,发布宣传视频3条,发送主题宣传短信6万条,发放科普宣传折页4000余份,赠送宣传用品2000余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成效。
(七)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有序推进疏浚砂综合利用,面对企业迫切的疏浚需求,成立了疏浚砂综合利用领导小组,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已正式取得省厅批复,疏浚区域水下地质勘探、施工预算审核和施工招标文件初稿编制已完成,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正在编制,监管平台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常态化开展水行政执法,主动开展了南美白对虾养殖非法取水专项检查、汛前内河专项巡查等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起,案件类型包括违规占用、非法取水等,结案7起,结案率100%,累计罚款34000元,补缴水资源费8494.2元,案件数量稳居南通各县市区第一名。持续做好采砂监管,在确保每日巡查的基础上,与上海、苏州等地,公安、长航公安、海事、交通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开展常态化巡查196次,夜间突击检查6次,船巡7次,专项联合执法行动6次,在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下,长江海门水域及内河已经连续四年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和违停采砂船舶。
下半年工作打算
区水利局将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省水利厅、南通市水利局要求,在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取得胜利、民生服务成效不断显现、工程安全高效保障、水资源集约节约持续提升的基础上,以“安全水利、生态水利、民生水利、法治水利、智慧水利”为总体思路,突出抓好重点任务,实施重点水利工程,奋力走在水利现代化建设最前列。
(一)坚持稳中求进,高标准构建防洪除涝安全体系。加快提升灾害防御水平。强化防汛抗旱组织保障,开展防汛抢险演练,落实应急值守,科学调度工程设施。推动信息手段创新,提升“四预”能力,确保年度大风大雨无大灾。深入推进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加快推进大洪闸至临江新堤段堤防提升工程,确保沿江堤防完成全线“百年一遇”防洪标准。持续开展闸站建设,加快推进大新闸改造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民生河综合整治工程立项工作,向上争取配套补助资金,协助交通局做好东灶港闸项目前期工作。
(二)践行生态理念,高质量建设幸福河湖示范样板。持续加大幸福河湖建设。围绕“美丽江苏、南通样板、海门典范”建设目标,结合高标准农田、生态河道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加快生态河道的建设进度,力争年完成不少于300条(段)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以“净美河岸专项行动”、妨碍河道行洪专项整治为重点,纵深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实现全区河道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整治。推进以河养河建设。充分借鉴“三其做法”和“尧令经验”,采取村民承包、集体组织承包、能人承包及“租金+押金”等不同模式,会同相关部门、区镇共同推动“以河养河”取得实效,树好试点工作典型,形成推广经验。
(三)突出为民惠民,高水平配套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南通市通启运河(海门段)综合整治工程,确保年底前完成70%的建设任务;做好常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收尾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年内完成工程完工验收;抓紧推进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力争10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全力打造生态河道。通过项目统筹、资金统筹,多元化打造生态河道,加快推进建设任务,完成13条(段)54.86千米生态河道建设任务,确保至2024年底全区生态河道覆盖率达65%以上。扎实推进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完成2023年两批次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验收及审计工作,根据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计划下达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持续推进农村非等级沟河治理。督促区镇加快推进农村非等级沟河治理,确保全年完成农村非等级沟河疏浚土方150万方以上。
(四)强化行业监管,高效率提升水利管理服务水平。强化水行政执法。在执法目标、质量、能力和水平上狠下功夫,加强执法力度,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确保年度案件办理数量在全市持续领先。明确执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主动作为,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做好长江疏浚砂工程监管和长江禁采巡查工作,持续开展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强化水资源监管。持续做好万元GPD用水量高质量考核指标有关工作,年度考核排名在全市保三争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考核问题整改、全省严格取用水管理全覆盖检查问题整改等工作,组织开展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集成创新示范建设,强化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督促取水户、用水户按月填报用水情况报表,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水平推进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水土保持项目审批监管。加强水土保持政策宣传,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已批项目水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水土保持项目合规率,根据项目源数据,确保新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全覆盖。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监管。安全质量专项检查组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为重点,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全力保障各项水利工程,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强化职能担当,高质量推动企业营商环境。做好沿江企业服务保障。进一步开展“企业上门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和现场指导,重点做好新通海沙围区内现有企业生产性设施审批与管理和新进项目落地报批,规范企业发展所必需的建设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在项目申报审批、办理备案等过程中主动加强与上级的汇报沟通,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三阶段监管工作,发现问题主动和企业沟通提醒,确保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没有新增违规问题。做好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监管工作。将严格按照省市疏浚砂综合利用的要求,对砂石上岸、运输、加工、存储、销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一体化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在安排专职执法人员现场监管的基础上,通过监控、电子围栏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管控,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海门区疏浚砂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