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247/2016-0004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2-18 | 发布日期: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汛前大检查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气象局,江心沙农场:
为做好2016年度防汛防旱工作,充分发挥工程防洪抗旱减灾效益,确保我市各类水利工程度汛安全,市防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汛前安全大检查。各地要按照“查严、查细、查实”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各类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程措施落实
1、河道行洪设障清除情况。
2、防洪、排涝和基础设施安全度汛情况。
3、避险避灾场所建设管理及危房管理情况。
4、教育、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安全度汛情况。
5、广告等高空设施安全与管理情况。
(二)非工程措施落实
1、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防台防旱责任制和各类防洪工程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组织体系、责任体系、责任人与职责、制度建设。
2、防汛防旱预案体系情况。包括防汛防台总体预案,防御洪涝、台风、防旱预案,重要江河防洪、人员转移避险、防汛防台防旱应急工作等专项预案的修订完善、报批、落实情况。
3、预警体系建设情况。暴雨预警措施落实情况;预警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情况;气象测报系统安全运行和保障能力等。
4、通讯设施、安全监测和观测设施是否完好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5、防汛抢险防旱物资、机具储备情况,抢险队伍建设情况等。
6、基层防汛防台防旱体系运行管理情况。
二、部署要求
(一)时间要求
各镇(园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在2月底前完成普查。3月7日前完成重点复查,并做好省、南通市防指对我市防汛工作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主体
各镇(园区)政府(管委会)、市防指成员单位及防汛有关单位负责人是防汛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发动者与参与者,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精心部署,并对检查成果负责。
(三)检查方式
防汛安全大检查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条查块,实行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工程走到、材料看到、汇报听到、设备调试到,检查与落实同步进行。其中有江堤海堤责任段单位负责相应地段天洞雨槽等堤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市级及以上河道由市堤防管理所共同参加检查,涵闸由市涵闸管理中心共同参加检查。市防指将组织进行抽查或重点检查。
(四)成果报送
请各地、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按照“更严、更细、更实”的原则,组织开展今年的汛前大检查,最终形成的检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于3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防办,同时将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市防办邮箱(hmsfxb@163.com)。
附件:
1、2016年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报告
2、2016年水闸及提水站检查登记表
3、2016年河道设障情况登记表
4、2016年企业单位防汛防台工作小组信息表(沿江沿海企业,由所在镇园区负责收发,并报送市防办)
5、2016年重要堤防防汛责任人名单
6、2016年防汛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7、2016年 镇(园区)防汛防旱领导组名单
8、2016年 镇(园区)防汛抢险组织情况表
9、2016年防汛物资负责人及物资联系人通讯录
10、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11、防台风撤离预案
12、城区防洪预案(住建局修订)
13、城区突发性强降雨应急排涝抢险预案(住建局修订)
联系人:仇汉江 姜国栋 联系电话:82212230 传真:82212217
海门防汛QQ群:192253077
海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