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247/2017-1201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4-24 | 发布日期: | 有效性: | ||
名称: | 海门市2017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 |
海门市2017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
(市水利局)
为推动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有序开展,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步伐,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就2017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紧紧围绕中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市水利部门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农村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围绕农业现代化、水利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河道轮浚、水美乡村创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水利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修复农村水生态环境,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计划投资6388万元,完成县级河道疏浚 2 条(段)、估算土方 40万方,乡级河道及骨干四级河道疏浚54条(段)、估算土方58.6万方,村庄河道疏浚119条、土方30.6万方;二级河道塌方修复治理 2000米,农村河道生态修复25.37公里;拆建三星竖河节制闸、新建2×2.5m水闸,维修浒通河闸站;新建机耕路2.89公里;河坡绿化9.82万平方米,种植乔、灌木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5万亩,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4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1.5万亩;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完善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河道长效管护机制,全市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达到88%。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市、区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检查巡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水质通报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配套制度,落实工作保障经费,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各级河道整治方案。结合农村环境管理和“263”专项行动,集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水环境专项整治、非法侵占河道专项整治、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污水入河专项整治,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合力,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功能良好、水质达标、生态多样”的现代河网水系,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加快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区域化规划、标准化设计、装备化建设、现代化管理。按照“整合资源、连片治理”的原则,加快实施2017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要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属地和部门配合,强化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通过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农田水利灌排综合能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对已建重点县项目区,各地要加强绿化栽植等建后管护,杜绝河坡耕翻种植、违章搭建、乱倒垃圾、企业(商户)乱堆乱放,减少水土流失,不断打造生态型水利工程新亮点。
(三)继续开展县乡河道疏浚整治。对照《2016~2020年县乡河道轮浚规划》、《2016~2020年村庄河塘轮浚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等工程。县乡河道疏浚整治要积极开展 “疏浚+河坡整治+绿化”的示范河道建设。要对拆坝建桥(涵)工作进行“回头看”,继续拆除河道遗留坝头坝埂,巩固前期清障成果,防止出现“回潮”。要分年度制定工作任务,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等级以上河道坝头坝埂应拆尽拆。各地要加大项目整合和对接的力度,整合各项支农涉水资金,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上年绩效考核情况,积极申报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加快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海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旱作物地区实际情况,坚持典型示范带动,选择悦来镇、常乐镇两个区镇(村)或灌区先行开展改革试点,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并做好全面推广准备。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指标细化分解到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逐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多渠道筹集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水利部门要制定出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加快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的项目,实行量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期发挥效益,已建工程要抓紧配套改造,2017年底小型灌溉泵站计量设施配套率达到40%以上。严格农业用水许可管理。
(五)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以明晰工程所有权为基础、明确使用权为前提,以落实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合同为核心,以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护经费和强化监督考核为重点,认真借鉴试点地区和先进地区改革经验,统筹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所有工程都要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基本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目标。
(六)不断完善河道长效管护机制。围绕“提升河道水质、改善农村水环境”目标,不断完善以“河长制”为核心的等级河道长效管护机制,力争到2020年实现等级以上河道管护率达到100%,村庄沟塘管护率达到80%以上。要确保一、二级河道每100公里一条自动化保洁船,每15公里一条机动保洁船,两天保洁一遍,尤其要加强等级河道河坡的长效管护,市水利部门要通过专业监理和通信网络加强实时监控,实现一、二级河道专业化、机械化打捞保洁的全覆盖、常态化。区镇负责河坡种植、违章搭建、建筑垃圾、企业(商户)乱堆乱放及排放物的整治,并与水利局共同做好常态化管护。三级以下河道继续由镇、村两级负责,各地要科学组织,加大投入,加强资金配套,尤其是村与村之间的界河,要通过沟通协调,明确保洁责任,提高保洁效果。市有关部门要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保洁公司进行市场化、专业化管理的模式,不断提升农村河道保洁的专业化、精细化、机械化水平。同时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切实加强明查暗访和考核奖惩。各地要积极开展水美乡镇、水美村庄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农村水环境总体面貌。今年要确保1个“水美乡镇”、4个“水美村庄”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水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金筹措、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完善绩效考核、群众评议和奖优罚劣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格局。各地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年度农村水利建设任务落实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科学制订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技术和运行维护指导,狠抓施工组织,严控工程进度,严把工程质量,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上级和市财政不断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的同时,各地也要加大河道长效管护、水环境整治投入力度,所需配套资金足额筹集到位。要保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等政策措施的落实,用足用好水利建设资金,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重点,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同时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建设,拓宽农村水利投融资渠道,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水利投入新机制。
(三)加快建设进度。要强化农村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细排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要在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县乡河道疏浚整治项目要在12月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水利部门和各区镇要对照进度要求,倒排工程工期,强化节点控制,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汛期发挥效益。工程建成后,及时组织完工验收。
(四)强化建设管理。各地和市水利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计划申报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建设管理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公示制以及行风监督员等制度,切实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严把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关,把好施工图设计、重大设计变更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度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提高民主参与和监督水平。严格竣工验收,做好建档立案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切实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
(五)注重典型引路。要整合相关资源,着力打造上规模、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效益突出、群众欢迎的农田水利示范工程以及具有较强创新性、能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典型。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引路,尽快推进全市农村水利创新发展。
(六)加强宣传报导。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建设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过宣传,化解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的一些群众矛盾,让老百姓了解农水工作、理解农水工作、支持农水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新局面。
(七)实行监督考核。市政府将2017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列入农业农村工作和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内容之一,实行百分制考核。市水利部门要严格目标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促进农田水利工程扎实有序推进。市政府将对在2017年度农村水利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不重视水利建设、工程推进速度慢、质量差、长效管护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附件:1、海门市2017年度乡级河道疏浚整治任务表
2、海门市2017年度县级河道疏浚整治任务表
附件1
海门市2017年度乡河道疏浚整治任务表
序号 |
镇(园区) |
乡级河道名称 |
长度 |
估算土方 (万立方米) |
|
1 |
海门经济开发区 |
十三号横河(与高新区交界) |
0.8 |
0.5 |
|
2 |
海门工业园区 |
太阳横河 |
2.5 |
2 |
|
秀竹河 |
1.5 |
0.9 |
|||
老太阳横河 |
1 |
0.8 |
|||
3 |
海门港新区 |
新岸河 |
2.2 |
2.5 |
|
幸福1号 |
0.5 |
0.4 |
|||
幸福2号 |
0.5 |
0.4 |
|||
幸福3号 |
0.5 |
0.4 |
|||
4 |
临江新区 |
十八匡河 |
3.5 |
3 |
|
菊阳河 |
1.5 |
1 |
|||
十二号横河 |
1.5 |
1 |
|||
5 |
海门高新区 |
宋季河 |
4.5 |
3.6 |
|
连元沙河 |
1.6 |
1.1 |
|||
6 |
三厂工业园区 |
青东河(清水河) |
1.6 |
1 |
|
中兴河 |
1.85 |
0.8 |
|||
竹凉河 |
1.8 |
0.75 |
|||
富青河 |
0.65 |
0.55 |
|||
青三河 |
1.1 |
0.9 |
|||
7 |
常乐镇 |
利安中心河 |
1.3 |
1.3 |
|
临河北中心河 |
0.9 |
0.7 |
|||
双川河 |
0.8 |
0.55 |
|||
道振河 |
1.6 |
1.1 |
|||
长川河 |
1.6 |
1.1 |
|||
8 |
悦来镇 |
蔡家港 |
1.8 |
1.5 |
|
坛口河 |
2.6 |
2 |
|||
九匡河 |
2 |
1.6 |
|||
十二匡河 |
1.5 |
1.2 |
|||
红胜河 |
1.1 |
0.8 |
|||
优胜中心河 |
1.1 |
0.7 |
|||
悦来镇 |
老海界河 |
1.35 |
0.9 |
||
射阳中心河 |
0.8 |
0.55 |
|||
福山介三界河 |
1.2 |
0.8 |
|||
天协界河 |
0.6 |
0.45 |
|||
同善阳南界河 |
0.6 |
0.45 |
|||
9 |
四甲镇 |
大余74号 |
0.65 |
0.65 |
|
大余75号 |
0.65 |
0.65 |
|||
余索76号 |
0.6 |
0.6 |
|||
八索12、15组交界河 |
0.4 |
0.4 |
|||
10 |
余东镇 |
平北河 |
5 |
4 |
|
11 |
正余镇 |
冯王5号 |
1.05 |
1 |
|
邢崔1号 |
1 |
1 |
|||
邢崔5号 |
0.9 |
1 |
|||
邢崔6号 |
0.9 |
1 |
|||
邢崔7号 |
0.95 |
1 |
|||
双烈3号 |
0.7 |
0.8 |
|||
双烈5号 |
0.75 |
0.8 |
|||
双烈6号 |
0.4 |
0.5 |
|||
双烈10号 |
0.6 |
0.8 |
|||
邢柏1号河 |
1.18 |
2 |
|||
盐河三号 |
1.32 |
1.5 |
|||
爱民二号 |
0.65 |
0.7 |
|||
爱民四号 |
0.38 |
0.5 |
|||
爱民六号 |
0.55 |
0.6 |
|||
东海河(五泰路西) |
0.9 |
1.8 |
|||
小计 |
|
69.48 |
58.6 |
附件2
海门市2017年度县级河道疏浚整治任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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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序号 |
县级河道名称 |
长度(千米) |
土方(万立方米) |
位置 |
|
1 |
大新河南段 |
8.42 |
12 |
通启河-汤家新闸 |
|
2 |
海门河 |
20.5 |
28 |
海门河东闸—大洪河 |
|
|
小计 |
28.92 |
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