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13:55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将于2023年4月10日-15日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4月10日晚上为开幕式)。本届消博会将更加聚焦“高、新、优、特”消费品,打造全球消费精品展示交易重要平台。为更好地借力消博会助推企业展示品牌形象、开拓国际市场,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将共同组织企业参加本届消博会展览展示和采购交流活动。根据《关于第三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商运〔2023〕6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地点和规模

(一)地点:海南国际会展中心6号馆。

(二)展示规模:约510平方米。

二、展示主题

全省拟以“苏新消费”为主题,统一搭建、统一设计,突出江苏传统文化、彰显现代江苏特色风采,面向全球展示全省知名企业的品牌形象,推动全省优质产品“销全国、卖全球”,推动我省企业“买全球、购全国”。

三、参展商条件

本届消博会展览总面积10万平方米,分为国内展区和国际展区。国内展区包括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的消费精品、国货品牌、老字号产品的展览展示,国际展区以境外企业为主体参展,展品聚焦“高、新、优、特”消费精品。同期将举办全球消费论坛、全球免税及旅游零售大会、行业主题论坛、国别经贸文化交流和首发首秀等一系列活动。推荐参展的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注重品牌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具有良好的开拓省外、国际市场的基础和潜力;二是注重品牌价值延伸挖掘和产品创新设计,引领当代消费风尚;三是具有江苏特色的“高、新、优、特”消费精品;四是江苏省知名企业,以及特别符合展示主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五是具有大局观念、服从省内统一安排;六是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四、采购商要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瞄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注重成交意愿和规模,积极组织当地重点采购商参采购洽谈,特别是深入挖掘有成交意向的重点企业,锁定采购意向,为采购成交打下坚实基础。建议重点邀请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消费品电商经营企业、各类高端直播平台等类别企业到会(交通食宿请参会企业自理)。

五、费用预算

本次展会已列入《江苏省商务厅2023年首批贸易促进计划》重点展会项目。江苏展区整体特装,展位费为1800元/平方米(光地),其中:特装费用由省商务厅负责;展位费将根据企业的申请面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支持,费用由企业展前据实支付,展后由省商务厅根据财政流程进度统一申报。

本次展会为“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的首场经贸活动,希望各区镇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尽快明确联络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同时积极申报配套活动(包括技艺展演、产品推荐、新品发布等),填写附件1。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荐符合要求的参展商及采购商参加本届消博会,分别填写《参展商推荐表》《采购商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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