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海门市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门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12-06 17: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商贸流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10·25”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8〕25号)、南通市消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南通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安委办〔2018〕184号)、南通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商发〔2018〕195号)和海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海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安委办〔2018〕116号),结合我市商贸流通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海门市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门市商务局

                                                           2018年12月3日

2018年海门市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

冬春季期间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多发季节。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委、政府、部门、行业、社会单位、群众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公民等“八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求,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压降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治理。市商务局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舆论和信用约束等手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坚持单位主责。各商贸流通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建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坚持从严问责。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推动隐患整改。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市商务局配合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持续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同时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联合消防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活动,强化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提示。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通过QQ、微信等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动员,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平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各商贸流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三)加强消防培训。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重点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

(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国家公祭仪式等期间,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商贸流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单位要落实专门力量,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场所和区域,加强巡查看护。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约谈提示。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商贸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提示。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二)实行清单治理。2018年底前,市商务局将针对企业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4日)。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及时开展“2018年海门市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活动的动员部署,着力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8年12月5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商贸流通企业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国家公祭日、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各商贸流通企业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市商务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商务局黄健辉局长为组长,黄建标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场运行管理科沈雨、邹海彬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部署和协调督办工作。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共同治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

各商贸流通企业,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有紧急情况发生的要立即上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

联系人:邹海彬 邮箱:hm8126818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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