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商务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海门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来源: 海门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17: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动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我们研究制订了《海门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2022-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海门区商务局 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南通市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中国人民银行海门支行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海门邮政管理局 南通市海门区供销合作总社

2022年6月27日


海门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江苏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南通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区乡村振兴,加快农村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促进数字技术与县域商业融合,创新新业态、新模式,县域商业服务设施向数字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提升商贸流通公共服务质量,完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农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优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和治理水平,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因地制宜,民生优先。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等建设目标和内容。重点布局一批公益性和民生保障类商业设施,提升应急保供能力。

聚焦短板,优化提升。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注重资源整合,补齐县域商业设施短板。统筹现有资源和设施,避免大拆大建,优化网点布局,拓展服务功能,着力提升商业品质。

加强统筹,协调联动。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政策落地、农村受益。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大力推动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以县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为重点,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县域商业、物流配送、农产品流通设施和网点,培育壮大一批农村市场主体,推动企业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下沉,加强资源整合,创新业态模式,强化市场监管,促进农村消费。到2025年,全区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3个以上、村级便民店50个以上、区级物流配送网点2个、村级末端配送网点230个以上,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个以上,培育1个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基本形成网点布局合理、功能业态完备、市场主体多元、双向物流畅通、消费安全便利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县域商业网络体系建设

1.完善主城区商业设施。结合“十四五”商业网点规划、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商圈建设、步行街改造提升等工作,将主城区打造成为县域消费升级的“排头兵”。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根据本地实际,对县城购物中心、综合商贸中心等现有商业设施分类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县城商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和改造提升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支持商贸流通企业采取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业设施进行现代化改造。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餐饮、亲子、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改善乡镇消费环境,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提升乡镇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和拉动作用。鼓励在乡镇建设品牌连锁超市。“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建和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3个以上,品牌连锁超市1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改造升级村级商业网点。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技术赋能、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升级一批新型乡村便利店(夫妻店),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金融、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涉农信息服务等多样化服务,满足农民就近便利消费需求。鼓励农村网店发展,促进农产品上网销售。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企业改造升级村级网点,丰富服务功能。“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改造连锁便利店10个以上、村级便民店4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

(二)促进农村电商和物流融合发展

4.推动电商集聚区建设。支持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与电商深度融合发展,推动电商园区转型升级,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流通、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要素集聚,线上线下协调发展的新型电商园区。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依托现有电商产业园建设区级快递产业园。“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1个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海门邮政分公司)

5.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公共仓储设施建设,鼓励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现有商贸配送、公共仓储、邮政快递等设施重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集聚,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益。依托区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货运场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一批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分拨等功能于一体的区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强化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等功能。“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区级物流配送中心2个以上、寄递公共配送中心3个以上。(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

6.完善镇村物流快递末端网络。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依托区镇邮政快递网点、客货运场站、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区镇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区镇寄递公共配送中心10个以上。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160个以上。整合邮政、快递、交通、供销、电商、社区等资源,利用村内便利店(夫妻店)、村邮站、村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快合作”“交邮合作”,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十四五”期间,全区建设村级末端配送网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230个以上,实现主要品牌快递服务通达行政村。(责任单位:海门邮政管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

7.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鼓励交通、邮政、供销、电商、快递、商贸流通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合作,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加强物流设施和服务资源整合,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统仓共配。加强共同配送的数字化、自动化、标准化建设,引导推动共同配送企业全程标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

(三)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

8.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立足海门特色产业,突出绿色蔬果、优质稻米、海门山羊、特粮特经等主导产业,结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布局、农业品牌发展情况和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基础,打造以产地市场为核心的现代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围绕“一村一品”,加强田头市场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田头市场3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9.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建设规模适度的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改造升级。引导生鲜电商、邮政、供销、快递企业、区域公用品牌供应商等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引导冷链运输企业和邮政快递企业使用新型冷藏车、周转箱、蓄冷箱等设备,提升冷链装备标准化水平。“十四五”期间,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个以上,新增冷藏车12辆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

10.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产地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产地仓储等,配备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流通企业等加强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使用效率。支持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向生产环节延伸,共建共享分拣、加工、冷链、物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提高农村特色产品商品转化率。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开展农产品深加工,拓展延伸产业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11.推动区镇农贸(集贸)市场改造升级。支持区镇农贸(集贸)市场改造升级,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经营环境、丰富市场业态,进一步提升市场标准化水平。鼓励农贸(集贸)市场设立农民自产自销区,引导菜农在“固定场所、固定时段、固定货类”进行直供直销。根据市场需求,引入小家电、小百货、餐饮、修理等业态,把乡镇农贸(集贸)市场打造成农村居民日常消费和社交的重要场所。探索将民营农贸(集贸)市场纳入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建改造乡镇农贸(集贸)市场2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12.构建农产品上行服务网络。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与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发展面向城市消费的以冷藏、低温为重点的快速加工、分装、配送服务,建立“种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仓储保鲜)+电商平台+寄递”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构建稳定、高效、低成本运行的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网络。围绕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推进直播电商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发展“直播电商+产地仓+寄递”模式,推动寄递物流赋能乡村发展,发挥农村邮政快递网(站)点辐射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建设2个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责任单位:海门邮政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

13.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保障能力。推动苏中农批市场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通过土地作价、财政入股、投资建设、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该市场的公益属性,增强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引导该市场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等,增强冷链服务能力和服务内容。推动该市场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数据驱动,数字化创新,智能化管理。“十四五”期间,推动苏中农批市场建立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的大数据系统。要推进财政资金支持该市场签订保供稳价协议,明确市场公益性职责,持续增强民生保障能力。“十四五”末,苏中农批市场正式转向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四)培育壮大新型市场主体

14.培育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支持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业态结构、拓展服务功能,通过组织创新、资源整合做大做强。鼓励县域商贸流通企业组建品牌联盟或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支持大型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以主城区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和新型交易模式,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等设施,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店面设计、库存管理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引导和支持区内电商企业做大规模、打响品牌、创新技术,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示范带动力。“十四五”期间,引导2家左右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

15.培育县域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鼓励围绕海门优质特色农产品,培育发展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鼓励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市场化手段,以订单农业等方式有效对接和带动广大小农户,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十四五”期间,全区培育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2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16.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鼓励区镇开展新型商业带头人培育计划,依托区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师资团队,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培训,加强对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大学生、合作社社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服务,强化实操技能,提升入职农村商业服务体系的占比。积极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挖掘农村商业人才。(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17.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纪人等市场流通主体培育,聚焦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管理、数字农业、市场营销等关键能力提升,提高经营主体素质,充分激发内生动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高效发展。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对接,不断提高市场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五)提升农村消费服务水平

18.丰富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农村促消费活动,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挖掘农村市场潜力,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各类消费品,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换代。加快农村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品使用环境。推动主城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依托区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亲子、娱乐、健身等服务,形成更好的消费吸引力,逐步提升农村的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19.优化农资供应和服务。鼓励各类农资市场主体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引导农资企业提高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比例,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传统农资向现代综合服务商转型,强化新型农资企业的服务功能。支持供销系统、邮政乡镇网点巩固基层农资供应、农资配送、农产品收购等传统业务,因地制宜开展生产性服务。(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总社、区农业农村局、海门邮政分公司)

20.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引导文旅、民俗等资源丰富的常乐、余东等镇推动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文化、休闲农业等产业,打造品牌文旅产品和活动,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挖掘特色农业基地、古镇文化、民俗遗产、森林景区等资源,完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打造现代化的乡村休闲旅游集聚区。积极举办特色农事节庆活动,发展文创经济,促进特色农产品、文创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六)规范农村市场秩序

21.加强农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强重点民生产品质量监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对重点民生产品质量持续关注,组织开展电气产品、电动自行车、消防用品、烟花爆竹等产品检查。扎实开展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商用和家用燃气灶具、结构不合格的减压阀(可调整出口压力),以及假冒伪劣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消防产品等产品质量的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22.改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健全农村消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拓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网络,结合农村市场特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强化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商务、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邮政、供销合作等多部门参与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承担主体责任,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做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工作。要实事求是确定建设目标和任务,按年度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局)

(二)做好规划引领。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完善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引导推动县域商业网点建设。依据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好《海门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21-2035)》,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要立足实际,明确区镇村商业网点区位、功能、数量、规模、业态、服务定位、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和特色等,加强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等现有专项资金或政策。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围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根据现行财政体制,统筹用好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及土地、资源、财政、交通运输、金融服务、人才培训等各类扶持政策,优化项目选择,健全管理制度,发挥政策最大效果。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海门支行、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

(四)强化管理考核。南通市从2022年起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列入现代商贸服务业考核,区也已对各区镇实施考核。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杜绝烂尾工程,重视项目建成后运营和服务效果,加强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积极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社会参与度。要及时总结工作实施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加强交流与借鉴,增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附表

海门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和目标(2022—2025年)

序号

分类

类型

主要任务

主要功能

责任单位

“十四五”时期的总目标

年度目标安排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县域商业基础设施

县城商业网点

建设和改造升级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推动消费业态集聚,满足县域居民大件、高端消费

区商务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3个

1

1

1

2

乡镇商业网点

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含邻里中心、商贸综合体)

满足乡镇居民日常消费和一般性生活服务需求

区商务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3个

1

1

1

3

建设改造品牌连锁

超市

满足乡镇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需求

区商务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1个

1

4

村级商业网点

建设改造连锁便利店

满足村民就近、品质消费需求

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等

10个

2

2

3

3

5

建设改造村级便民店(含夫妻店)

满足村民便利、日常普通消费需求

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等

40个

10

10

10

10

6

物流配送设施

县级物流配送

网点

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大数据支撑、智能化管理,集仓储、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集散配送中心

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等

2个

1

1

7

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

依托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货运场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分拨等功能于一体,强化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等功能

海门邮政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等

3 个

1

1

1

8

乡镇物流配送

网点

建设乡镇寄递公共配送中心

提供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寄递服务

海门邮政管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等

10 个

10

9

村级物流配送网点

建设改造村级末端配送网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提供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寄递服务

海门邮政管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等

230 个

230

10

农村电子商务

电商集聚区

建设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

生产、加工、销售、流通、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要素集聚,线上线下协调发展的新型电商园市

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海门邮政分公司等

1个

1

11

农村电商服务站点

扩大电商覆盖面,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覆盖

健全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提升农产品上行能力

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等

160个

160

12

农产品流通设施

农产品批发

市场

建设公益性农批市场

具有保供稳价和综合服务能力,具备周边辐射影响和引领作用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供销合作总社等

1个

1

13

农产品流通设施

农贸(集贸)市场

建设改造乡镇农贸

(集贸)市场

设施环境完善,业态丰富多样,满足乡镇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等

20个

6

6

5

3

14

农产品冷链

物流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和商品化处理能力

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等

20 个

20

0

0

0

15

新增冷链物流车辆

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能力

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等

12 辆

3

3

3

3

16

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

建设省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支持经济薄弱地市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助力当地农产品外销

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海门邮政管理局、区供销合作总社、海门邮政分公司等

2 个

0

1

0

1

17

农村市场主体

商贸流通企业

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改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总社等

2 个

1

1

18

农村市场主体

农产品批发

市场

建设农批市场大数据平台

建立农批市场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服务的大数据系统

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合作总社等

1个

1

19

产业化企业

培育农产品产业化运营主体

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形成协同高效、利益共享的农产品供应链

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总社等

2个

0

1

0

1

20

商业

网点规划

县域商业规划

编制县域商业规划,或纳入市级商业网点规划重要内容

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叠加,指导规范商业网点建设

区商务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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