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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6-04-08 发布日期: 2016-04-08 有效性:
名称: 海门市统计局廉政谈心谈话制度
海门市统计局廉政谈心谈话制度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6-04-08 09:21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门市统计局廉政谈心谈话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统计部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切实加强对统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此廉政谈心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会议精神,依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要求,对统计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增强统计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谈话对象及分工

    廉政谈心谈话对象为全局干部、职工。

    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原则上采取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各科室负责人由分管局领导负责谈话;其他干部职工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向局分管领导反馈。

    三、谈话内容及重点

    廉政谈心谈话制度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3.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4.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5.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廉政谈心谈话制度要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廉政谈话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做好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相结合;二是与统计工作情况相结合;三是与解决干部职工队伍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四是与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1.群众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2.干部职工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3.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4.干部职工调任、转任、提任、降职、轮岗、二线、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四、谈话方法及要求

    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五次,时间视情安排相对集中。必要时局领导应随时找干部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干部职工可以主动向局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也要互相开展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负责谈话的领导及职能科室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五、谈话记录

廉政谈心谈话必须有记录人负责书面记录,记录人可以是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也可以是其他与谈话内容无关的人员。谈话结束后谈话记录及时交监察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