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mstzcjj/2018-00029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投资促进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5-01-20 | 发布日期: | 2015-01-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信息安全值守制度 |
信息安全值守制度
一、值守人员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
二、值守人员以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为重点。
三、值守人员以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局全面工作的正常运转为目标。
四、值守人必须树立高度值守责任意识,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定的突发事件的分类,准确无误地向局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应急重大事件。
五、值守人员必须掌握信息值班信息报送的要求和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情况,不得误报、瞒报、漏报,做到内容完整、准确无误、程序规范。
六、值守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做到严谨细致、周到果断地应急。全面了解情况、认真分析、在最短的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现场应急以快速、稳妥、不扩大事态、减少损失、消除社会影响为基本原则。
七、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同时注意保密工作,避免负面影响。根据领导的指示意见,作好协调督促工作、掌握进展情况,将所有原始材料,整理成卷。
八、值守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调班时经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