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卫生院采购便携式彩超项目
来源: 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4-11-25 17:2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卫生院采购便携式彩超项目医疗设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 采购项目:

序号

名称

数量

预算

质保期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便携式彩超

1台

20万

≥1年

二、采购项目编号:NTSHMQCLZWSY20241106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书或进口注册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持有相关医疗器械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提供生产厂家的技术参数表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5.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

四、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 标书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14:30时;

2. 标书下载:投标供应商区卫健委网站自行下载标书 。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卫健委1419室。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18706287198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江苏省海门区常乐镇锦石路677号。  
友情提醒:

1、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卫生院采购便携式彩超竞谈公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