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主要职能
信访局主要职能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为来信、来访、来电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二)承办上级机关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根据市领导意见,向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三)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与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办法。
(四)负责国家、省、市信访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信件、信息和市长电子信箱办理及重要事项的协调会办工作。
(五)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等活动。
(六)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园区)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成效,开展信访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加强信访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
(七)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