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38771342/2020-00064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烟草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3-19 发布日期: 2020-03-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规范经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卷烟规范经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烟草局 发布时间:2020-03-31 14:2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筑牢规范经营防线,推进规范治理上水平,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切实把规范经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针对当前卷烟营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以下规范经营问题,请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如果发现以下问题,立即整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检查是否存在零售客户订单雷同,存在疑似做单的情况。整改措施:对疑似客户、重点客户加大监督走访力度,实地调查了解订单生成情况,加强对卷烟入户落地销售的监管工作,确保规范经营。

二、检查是否存在部分高价位卷烟零售客户订购集中度过高的情况。整改措施:调整货源投放策略,加强重点品牌、高价位品种卷烟的监管力度,对购进异常、集中度过高的零售客户进行订单对比分析,着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提高零售客户守法经营的意识。

三、检查是否存在零售客户代订货的情况。整改措施:安排专人于每个工作日上午登录省级卷烟营销平台自查是否出现重复IP地址订货的情况,如有即刻联系客户经理通知到对应的客户,请客户于十点前落实整改。各单位安排专人填写相关整改记录(附件一)报市公司营销中心客服部。

四、检查是否存在部分零售客户录入订单时未按照实际情况填报要货需求的情况。整改措施:检查前期订单中未按实际填报需求,夸大填报、随意填报的情况,特别关注订单中各规格需求量均为“22条、33条、44条、50条”等需求量相同的客户。针对此类客户做好指导和解释工作,引导零售客户根据实际经营能力,理性填报所需卷烟规格的需求。

五、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在省级卷烟营销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或者仅通过“货源投放”模块下“信息公示”开展信息公开,而未在“信息公开”模块下“内部公开”开展信息公开的情况。整改措施: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请各单位迅速行动,坚持“争当行业楷模战略”为引领,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立行立改,深刻反思思想上对规范认识存在偏差的问题、深入排查经营过程中对规范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全面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