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编委文件精神,海门区余东镇各机构设置规定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财政工作办公室。
(六)农村工作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七)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八)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