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5-08-2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
    1、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本镇相关实施办法。 
    2、编制全镇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全镇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各项建设和改革事项。
    4、检查督办全镇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制发有关情况通报。
    5、统筹管理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程序和政策化解有关问题和各类矛盾。
    6、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镇文化、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动态,进行信息交流和分析研究,向党委政府报告真实准确情况,对出现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由镇委、镇政府对全镇计划生育的年度目标考核。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