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综治办工作职责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5-08-2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根据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拟订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意见、报告,提交委员会审议。 
    二、掌握反映镇社会治安情况和综合治理工作动态,协调政法单位的工作关系,研究处理重大疑难问题。 
    三、指导农村和镇直属单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协调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四、检查、督促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总结评比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定期分析治安形势,研究对策,及时向综治委提出建议,推动综合治理工 作深入开展。 
    六、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办事,协助党委抓好政法队伍建设。 
    七、做好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联系服务工作

    八、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综治办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