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发[2015]2号
余东镇政府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及
各部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各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镇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经研究,现将镇长、条线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镇政府领导成员、各部门在履行本岗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各部门做到“一岗双责”。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融入到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为我镇在海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 安全生产职责
(一)、镇长安全生产职责
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镇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与各条线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镇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检查督促各条线分管领导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审批全镇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上级政府备案。
3、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有关部门正职负责
人参加,及时研究、分析、布置和解决安全生产重特大事项以及突出问题,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决定必须明确分工,制订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4、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亲自带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
5、本镇辖区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及时组织指挥抢救,并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和案件调查的组织工作。
6、每年向上级政府报告全镇安全生产情况。
(二)、条线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条线分管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分管(联系部门)、单位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纳入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并认真检查、考核,兑现奖励。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2、对分管范围内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的安全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责令整改;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生产和使用。
3、督促(联系部门)、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严格实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4、亲自组织并带队对分管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5、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或道路交通发生一次死亡5人及以上事故,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险情等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6、每年至少一次在党政联席会议上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增加下列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
1、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有关主管部门和安监所的工作汇报,具体组织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整改与防范措施,指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进行。
2、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镇安全生产责任制,代表镇政府对各村各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兑现奖惩。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部署并督促开展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达到年初确定的整治目标。
4、本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事故,或可能造成10人及以上险情等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且其他分管领导因事不能赶赴现场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及时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5、受镇长委托代表镇政府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6、听取并答复同级人大代表对安全生产的咨询。
(四)、镇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职责
镇政府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企业服务中心职责(含安监所)
1)制订好2015年镇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5年政府安全生产实施工作意见,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
2)制订好2015年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
3)拟定镇长与企事业、行政村(居委会)、条线负责人、政府部门、事业站所等单位签订责任书。
4)承担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安委会(安监局)部署的各项工作,协调好部门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
5)指导协调各单位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工作、安全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的培训、安全评价等服务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6)指导行政村(居委会)对辖区内公司、个私生产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电工、电焊等无证无照经营的进行专项治理。
7)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组织好“安全月”活动。
8)加强对有事故隐患、危险源的单位进行及时监督检查,并按规范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9)督促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居委会)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进一步完善健全镇安全生产台帐,加强生产型企业评估及分类监管工作,达到达标乡镇的要求。
11)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2)加强对特种行业和非公有制小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13)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信息制度,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2、农业服务中心职责
1)按照省政府对行政村达标考核验收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基础工作,建立综合性台帐。
2)加强对农村个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教育、检查,并达到安全制度上墙,配备消防器材。在农村中经营危险化学品、剧毒农药进行流向登记管理,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行业监督管理,配合镇安委会、公安、工商取缔(无许可证)经营店(场所)。
3)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把防火防液化气泄漏、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生产生活中的中毒、防农机生产事故等安全工作。
4)制订好符合村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墙。按市要求,组建兼职义务消防队,购置完善消防灭火器等器材,确保发挥效应,提高农村防火机动应变能力。
5)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农户拆房的安全管理,建筑施工队、拆房队必须持资质证书。检查建筑许可手续,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达不到建、拆房安全规范要求的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同查处。
6)开展安全交通村活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在村级道路主要十字路口桥梁竖立交通安全限载警示牌,同时做好障碍视线的清障工作。
7)按照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立完善村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横向与纵向),管理监督农村中安全生产对象的安全工作,并建立台帐。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按照镇政府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意见对村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3、农经服务中心职责
1) 农经部门做好各村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预算,并确保落实。
2) 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液化气代充点安全管理工作。
3) 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做好其他安全工作。
4、建设服务中心职责
1) 对全镇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2) 对建筑企业和拆房队安全资格审查(包括农村农户施工队资质)。取缔无证无照施工队。禁止有资质转包无资质施工队承建,禁止民房建筑资质承建企事业建筑项目,如发现情况立即停建,若不停建谁审批,谁负责,出现事故追究法律责任。
3) 对农村居民统一由建管站扎口管理,对电工放线安装与供电所协同扎口,并组织签订协议,取缔无资质的土建施工队和电工放线安装。
4) 按照市建管局对农村和市内建筑专项要求组织好建筑安全生产。
5) 建立建管站、施工队、班组长三级安全建筑教育管理网络,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归档。
6) 监督建筑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不具备设施条件者发出停止施工的整改通知。起吊工、架子工、电工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率达100%。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持有效资质证书上岗。
7) 建立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制订不同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配备兼职安全员,实施对所有各类建筑施工队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建立健全完善站、各施工队的安全台帐,各施工队配兼职安全员实施现场监督,落实监控责任人。
5、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职责
1) 对镇辖区内的公共聚集场所、网吧、电子游戏机房等娱乐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集会的安全,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通道门,并设有应急灯等信号标志。
2) 加强以消防防火为主的安全工作,文化娱乐场所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效率到位,并落实使用保管责任人。
3) 维护好场内室内日常活动秩序,预防群伤群亡、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
4) 配备兼职安全员,完善文化系统的安全工作组织网络,健全台帐制订好事故应急预案
5) 广电工作确保外线安装维修安全生产,登高作业办理相关资质证书,临时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考试,签订安全责任书。
6) 制定好安全生产制度、里外线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日常安全教育。
7) 定期对全镇广播线、杆检查,确保完好率95%以上,不出意外伤亡事故和责任性事故。
8) 协助好安全生产部门专题广播,宣传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讲座。
9) 配备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符合要求。
10) 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安排一定时间交通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11) 建立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建立三级安全网络,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等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住宿安全工作,确保学生住宿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和放学时镇区主要道口学生通行的安全措施。
13) 检查督促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危房的修理改造,提出意见报政府研究。
14) 加强与医院安全抢救协调工作,由医院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抢救措施。
15) 卫生所依法加强对市场食品饮食卫生检查力度,杜绝各类中毒事故,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店、卤菜加工点摊位停止营业进行整改,若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与工商部门联系吊销其营业执照。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无健康证、无工商执照的店、摊位、食品加工场。
16) 学校加强对接送车辆的安全教育,规范幼儿进院和离院交接工作。
17) 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建立安全台帐,配备专或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器材设施,贯彻执行安全工作各项制度与要求规范。
各村、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余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附:余东镇2015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明细表
附:
余东镇2015年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明细表
序号 |
主 管 领 导 |
责 任 部 门 |
责 任 范 围 |
重 点 内 容 |
1
|
袁卫涛 |
企管站、供电所 |
辖区内工业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按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配合安监所对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企业用电设施 |
安委办 安监所 |
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按上级安(质)监等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重点检查防寒、防火、安全用电等方面 |
||
环保办 |
环保安全设施 |
重点企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 |
||
工 商 |
全镇各相关单位 |
对违法经营、无证经营危化品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配合劳协等有关部门共同检查 |
||
2 |
李 宁 |
农服中心 |
农药经营、农用车 |
对农药经营单位农用车运行进行安全检查 |
水利站 |
水利设施、涵闸、 |
水利工程安全设施,汛期和干旱季节给排能力 |
||
兽医站 |
辖管重点大户 |
重点大户消防、用电、防疫等安全情况 |
||
3 |
袁天明 |
农路办 |
农路、桥梁 |
农路、桥梁运行质量及施工安全等 |
4 |
崔玉英 |
三产办 |
旅馆、餐饮场所 、浴室、市场、商场、超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
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完好情况,安全通道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持证情况、储存量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等 |
5 |
陈 芳 |
民政办 |
敬(托)老院 |
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安全通道等 |
6 |
江建生 |
统战办 |
宗教活动场所等 |
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安全通道 |
镇工会 |
全镇各有关单位 |
配合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督查 |
||
7 |
姜利松 |
派出所 |
道路交通,剧毒品使用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 |
交通要道、事故多发路段、客货车辆超载超速违规行为、剧毒品存放处监控设施等。剧毒品存放处监控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安全通道,防火防爆措施,安全台帐,从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
8 |
冯 伟 |
建管站 规划办 |
建筑施工工地、农村建(拆)房户 |
掌握全镇建筑施工工地总体情况,检查施工(拆除)工程安全设施、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对农村建(拆)房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检查等 |
9 |
陈启兵 |
教文卫 |
学校、医院、幼儿园、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 |
教室、宿舍安全设施、安全通道等;医院供氧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疏散能力、病房防火措施、应急电源等;文化娱乐场所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