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5551/2017-00027 | 分类: | 8 | ||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7-04 | 发布日期: | 2017-07-04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全面开展餐饮场所及民用燃气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关于全面开展餐饮场所
及民用燃气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餐饮经营等相关场所燃气泄漏爆燃事故,导致多人伤亡,造成较大社会影响。2017年5月10日23时14分左右,苏州市姑苏区桃花坞街道长鱼池9号民宅发生家用液化气爆炸,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2017年5月31日上午8时38分左右,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定安中路宝轩冒菜店内一只液化气钢瓶泄漏,引发爆炸,造成9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2017年6月1日9时30分许,淮安市清江浦区前进路与港口路交叉口向东50米“味道淮安”饭店液化气钢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1人受伤。2017年6月2日18时,镇江丹阳市华阳路“太空舱烤鱼”餐馆液化气泄漏引发火灾,造成3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集中一段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餐饮场所及民用燃气安全大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燃气使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餐饮场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害严重、社会影响极大,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社会稳定。
二、全面开展餐饮场所及民用燃气安全大检查。要深刻吸取这4起事故教训,立即在全镇开展餐饮场所及民用燃气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用气安全。三产办要督促餐饮企业、场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市监分局要加强对无证无照或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场所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和标志不符合规定(特别是无条码、二维码等信息标识)的钢瓶进行追溯,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钢瓶充装、检验单位责任。安监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城管中队要对违章占道食品摊贩、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市民和学生的饮食安全。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督促餐饮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用气意识。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活动,强化对餐饮场所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餐饮场所员工安全使用燃气的技能。相关餐饮企业、场所要以燃气事故为教训,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宣传普及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强化事故应急处置,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则,及时采取措施,科学有效地做好餐饮场所燃气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同时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落实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对燃气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不力、酿成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余东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