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监察对象个人信息
填报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村(居)、各镇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规范履行监察委员会职责,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织开展监察对象个人信息填报工作,根据海监发〔2018〕6号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监察对象于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注册、填写、上报工作。
请各单位负责人组织监察对象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镇大督查办、镇纪委对填写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故意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
附件:监察对象填写说明及要求
监察对象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 注册
1.登海门市监察对象个人事项管理系统,地址:http://58.221.172.6:9080/jcdx/
2.点击注册
3.输入本人手机号、密码及确认密码、姓名、身份证号,输入单位编码,点击“查询单位”,弹出查询成功,点击注册,完成用户注册。
二、 填写
1.登陆界面中输入本人手机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
2.登陆成功后点击菜单栏中的“监察对象”,阅读《监察告知书》《填写说明》后,点击“个人信息填写”
3.点击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立即提交”
4.点击填写社会关系、家庭情况及其他情况信息表
三、 上报
1.点击监察对象菜单,点击“个人信息上报”,查看填写的个人信息没有错误后点击“上报个人信息”,上报完成后等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填写工作完成。
填写要求
1、请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社会关系、家庭情况及其他情况信息表》,按顺序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再填写《社会关系家庭情况及其他情况信息表》
2、《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后需单位管理员审核,《社会关系家庭情况及其他情况信息表》为保密用表请如实填写,一般人员(包括单位管理员)\n无法查看。
3、金额单位为“万元”。
4、日期的填报格式为xxxx.xx.xx,例如: 2011年9月1日,应表示为2011.09.01。
5、个人简历从高中(或同等学历院校) 开始填报。
6、照片请使用近期证件照,大小不要超过500K。
7、家庭资产包括夫妻双方及共同生活的子女。
8、 社会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岳公母兄弟姐妹。
9、 车辆情况请参照车辆行驶证信息填写。
10 、填报时请使用Chrome、Firefox等主流浏览器低版本IE用户请下载更新浏览器。
另汇总各单位在填写中存在的问题,市监委的回复如下:注册的时候注意大小写,输入代码查询单位即可,上报之后如想修改的,联系镇管理员审核不通过即可打回重填;工作年限比较长的个人奖惩情况挑级别高的适量的填写,婚姻无变化的不填,房产持有情况指的是家庭全部持有情况,房屋买卖涉及到预售房的签合同的填,以合同为准,住房面积及房屋、车辆金额以整数计算(小数点不可以保存),涉及到车位车库的在房屋具体地址里面写个括号含车位或车库;社会关系中有的都需要填写(配偶、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公婆选择岳父母栏填写,如有去世的,不用填写。 请全体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干部、集体干部、村居定职干部、镇属单位管理人员及以上,按照我镇YDZ085代号注册填写,填写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监察室联系。(国土所、兽医站、水利站、学校、医院、卫生所等由相应主管单位组织填写,司法所请示司法局后再填,代号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