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551/2017-00040 分类:    8
发布机构: 余东镇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12-26 发布日期: 2017-12-26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余东镇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余东镇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余东镇 发布时间:2017-12-2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余东镇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余东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余东镇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烟花爆竹经营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消除事故隐患,提高烟花爆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结合烟花爆竹换证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各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对全镇烟花爆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全力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零售网点。

1.安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部分经营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条件设置专店。

2.安全意识淡薄。销售人员对烟花爆竹危险性了解不够,不会使用安全器材,部分店内使用明火。

3.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存在。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31日前)。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按照《南通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专项整治检查(自查)表》(见附件)要求开展自查,如实记录自查自改情况,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镇安监局。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本部门、单位相关人员自查自纠,对自身存在问题要敢于直面,勇于改正。要加大对经营单位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开展自查自改、安全隐患突出的经营单位,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实施闭环管理。对属于安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零售网点,下达执法文书,书面告知限期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暂扣、吊销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移交发证机关决定。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7月1日至12月底)。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采取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实行“零容忍”,一律制定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坚决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

四、整治措施

(一)合理规划布局。在充分调研分析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群众消费习惯的变化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要求,科学做好本镇的烟花爆竹布点规划,从总量上控制压缩零售网点数量。

(二)规范经营行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从合法的批发公司进货,并与批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明确经营的品种和数量。

(三)消除安全隐患。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本通知规定逐项排查。镇安监局要对辖区内零售网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零售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帐,做到“一单位一档”、“一隐患一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镇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要坚持依法治安,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严厉追究经营单位和监管人员责任,同时,对执法检查中该严不严、该处罚不处罚的也要进行问责,切实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强化执法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杜绝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经营单位要停业整顿,对属于安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零售网点要坚决撤销许可证并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四)强化社会监督。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发挥社会公众在查处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中的作用。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提高烟花爆竹消费者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联系人:吴华忠  电话:82631160

附件:南通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专项整治检查(自查)表

 


附件

 

南通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专项整治检查(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项目

内容

企业自查

镇级检查

县级抽查

市级抽查

备注

安全条件

是否符合

规定要求

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是否有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两个零售点间距离是否超过50米。

 

 

 

 

 

 

 

 

 

是否在超市内销售。

 

 

 

 

 

 

 

 

 

安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

烟花爆竹有无专用封签、防伪码标签、批发企业标签。

 

 

 

 

 

 

 

 

 

销售人员对烟花爆竹危险性是否了解。

 

 

 

 

 

 

 

 

 

销售人员是否会使用安全器材。

 

 

 

 

 

 

 

 

 

店内是否有明火设施(吸烟、使用煤气灶、煤炉等)。

 

 

 

 

 

 

 

 

 

是否违法违规经营

是否超许可证注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是否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和来源不明的产品。

 

 

 

 

 

 

 

 

 

是否在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整改情况

 

 

 

 

 

 

各级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乡镇(街道、园区)

县(市、区)

市级部门

经检查,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经检查,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经检查,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