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2-14 15:18 累计次数: 字体:[ ]

1.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2025年12月在定点医疗机构正常使用,也能享受医保报销,但今年1月份去门诊配药时却没有报销到,是什么原因?

一是自然年度起付线重置: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起付线按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计算,每年1月会重新累计起付线,1月配药费用若未达到新一年度的起付线,无法触发报销;二是政策调整影响:2026年南通医保对药品外配处方、定点机构资质等有新规范,若配药处方不符合流转要求,或购药机构不具备门诊统筹资质,也会导致无法报销;三是医保缴费或备案问题:若医保缴费中断、异地备案到期未续,或定点机构选择不符合要求,也会影响报销。

2.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具体待遇是什么?

根据南通市级统筹政策,海门区参保职工一个结算年度内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统筹基金在限额内按比例支付。

普通医疗门诊费用

人员类别

在职

退休

起付标准

(元)

800

医院等级

一级及

以下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及

以下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报支比例

75%

65%

60%

80%

70%

65%

医疗费用最高限额

(元)

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