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0:2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南通市、海门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锚定“五心医保·惠企为民”工作总主题,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医保治理能力、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全年工作紧扣参保扩面提质、医保服务优化、基金安全监管、医保制度改革、异地就医便捷化、长护险提质增效等核心职能,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通过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审核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办公室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涵盖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部门预决算、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7大类核心内容,依托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海门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海门日报、区镇医保服务站公示栏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及时发布,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切实保障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动海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透明、高效、规范的政务环境。

全年通过医保咨询热线(0513-82202568)、12345政务热线、现场咨询等渠道,处理群众和企业诉求。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异地就医备案、基金报销等高频事项,均通过专业解答、流程指引等方式妥善处置。

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区医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4楼;联系电话:0513-8239800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针对性不足,对群众关心的高频问题回应深度不够,图文并茂、案例解读等生动形式运用较少;

2.公开渠道协同性不足:线上线下公开内容更新不同步,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发挥不充分,群众反馈回应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3.公开队伍能力需强化:医保业务专业性强,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标准的把握不够精准,业务培训针对性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聚焦需求优化公开内容:围绕参保扩面、医疗救助、长护险服务等民生重点,增加数据可视化、案例解读等形式,精准回应群众关切;常态化更新政策问答库,提升解读的通俗性和实用性。

2.整合资源拓宽公开渠道:打通线上线下公开壁垒,实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医保服务站点信息同步更新;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及时回复群众留言咨询,提升服务便捷度。

3.强化能力提升公开质效:开展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和公开规范意识;建立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