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作局职能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7-04-2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负责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全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镇农业开发规划;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具体措施,并提出合理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负责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负责土地征用中补偿安置的评定、发放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负责农民收入提升工作;研究拟定全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目标、办法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指导“一村一品”发展工作;做好有关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组织工作;负责土地治理,建设高标准农田,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规定,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全镇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推广农业机械化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