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努力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根据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要求,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南通市海门区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等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动防指办〔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了《2023年悦来镇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悦来镇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行动方案
2.2023年悦来镇集中防疫督查小组名单
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
2023年悦来镇重大动物疫病
春秋季集中防疫及夏季集中补免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制定本方案(以下称“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统筹抓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等病种的免疫工作。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点做好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兽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切实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传播风险。
二、实施内容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免疫对象: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
2、疫苗品种: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rGD59株,H7N9 rHN7903株),或农业农村部批准的最新流行毒株的重组禽流感病毒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禽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家禽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采用GB/T 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规定的血凝试验(HA)和血凝抑制试验(HI)方法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和H7亚型抗体。
(2)免疫效果判定: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不低于1:16(24或4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6、注意事项: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家禽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家禽,相关养殖场户按规定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不实施免疫。
(二)口蹄疫
1、免疫对象:猪、牛、羊、骆驼、鹿。
2、疫苗品种:猪使用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型合成肽疫苗,牛、羊、骆驼、鹿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家畜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家畜实施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采用GB/T18935-2018《口蹄疫诊断技术》规定的方法进行抗体检测。使用灭活疫苗免疫的,采用液相阻断ELISA、固相竞争ELISA检测免疫抗体效价;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检测免疫抗体效价。
(2)免疫效果判定:猪免疫28天后,其他家畜免疫21天后,抗体效价达到以下标准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
液相阻断ELISA:牛、羊等反刍动物抗体效价≥27,猪抗体效价≥26;固相竞争ELISA:抗体效价≥26;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按照方法或试剂使用说明判定阳性。
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三)小反刍兽疫
1、免疫对象:羊。
2、疫苗品种:小反刍兽疫活疫苗,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羊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羊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羊实施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8天后,采用GB/T 27982-2011《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规定的ELISA方法进行抗体效价检测,抗体检测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四)猪瘟
1、免疫对象:猪。
2、疫苗品种:猪瘟活疫苗或猪瘟亚单位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猪实施集中免疫,新补栏猪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猪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采用GB/T 16551-2020《猪瘟诊断技术》规定的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抗体检测阳性判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五)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1、免疫对象:猪。
2、疫苗品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阴性场、原种猪场和种公猪站,需停止使用活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合理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散养猪实施集中免疫,新补栏猪及时免疫;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猪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ELISA抗体阳性判为合格;免疫抗体合格率≥80%判定为合格。
(六)新城疫
1、免疫对象:鸡。
2、疫苗品种:新城疫活疫苗、灭活疫苗。
3、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及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制定免疫程序并实施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禽及时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对散养家禽实行程序化免疫。
4、免疫方法: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1天后,采用GB/T 16550-2020《新城疫诊断技术》规定的血凝试验(HA)和血凝抑制试验(HI)方法进行抗体检测,HI效价≥25,判为个体免疫合格。个体免疫抗体合格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三、时间安排
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3月初开始,4月底结束;夏季集中补免行动7月中旬开始,8月底结束;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9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3月、7月、9月上旬)。各村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落实本村防疫行动计划;同时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经费安排、人员组织、防疫员培训、规模养殖场户重大动物免疫程序的制订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常年)。本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督促指导具备自行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制定和完善免疫程序,并按程序实施免疫;村级散养畜禽由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人员进行免疫,并做好免疫记录。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疫苗使用说明书,科学规范操作;确保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100%。镇畜牧兽医站人员要深入养殖场户和村居进行技术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三)自查阶段(4月、8月、10月下旬)。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采样抗体监测,对免疫密度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各自职责,确保集中防疫行动落实到位。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及非洲猪瘟防控的严峻形势,继续坚持“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对集中防疫免疫工作目标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到村、到人,使防控工作有效推进,保证强制免疫、疫情预警分析、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确保应免密度达100%。在集中免疫期间,各村安排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落实辅助人员配合好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开展工作,全力以赴抓好散养畜禽免疫工作。兽医社会化组织落实防疫人员对新生(购)或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畜禽逐户、逐栏、逐羽(头)进行强制免疫,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在生猪免疫方面,要从非洲猪瘟防控大局出发,原则上采取指导和监督实施免疫的策略,镇畜牧兽医站指导养猪场户自行实施口蹄疫等疫病的免疫,负责对养猪场户和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操作培训指导,严格按照畜禽免疫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免疫效果。
(三)开展免疫抗体采样监测,确保免疫效果。按照区兽医站年度监测计划的具体要求,镇畜牧兽医站及时开展采送血样,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并及时分析和评估免疫实际效果。对于散养户根据其免疫进度,安排抽样监测,对于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立即组织加强补免;对于自行防疫的规模场,查看其免疫记录,在合适的时间进行监测,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督促其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迅速上报,不延误,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在采样送检的同时应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四)落实人员、资金、防疫物资保障。镇畜牧兽医站要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新城疫等疫苗的供应,消毒药物、防疫器械和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疫物资管理专账,明确专人管理,逐月盘库。各村要根据防控工作任务,落实免疫、消毒、疫病普查等工作运转所需的人员及经费,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五)建立规模养殖场监管制度。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年初镇畜牧兽医站与规模养殖场签订的动物防疫责任状,督促养殖场按有关规定建立免疫、卫生消毒、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建立规模养殖场防疫档案,规范养殖行为,掌握规模养殖场的畜禽饲养、防疫情况和出栏报检情况。
(六)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完成防疫任务。在集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期间,我镇将专门成立防疫督查组,组织开展防疫工作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督查方式主要采取查看免疫记录、现场调查核实方式、对各村防疫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免疫记录随机抽查。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防控任务(详见附件2)。各村也要落实人员,切实做好督导检查工作。督查内容主要包括:防疫队伍是否按实际需要配备;散养畜禽各类重大动物疫病病种的应免密度是否达到100%;免疫耳标佩戴是否达到100%;免疫台帐是否按要求记录。
附件2
2023年悦来镇集中防疫督查小组名单
组 长:姚 杰副镇长
盛春华 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邢海霞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苗元高畜牧兽医服务站副站长
组 员:陈东旭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职员
陆燕 畜牧兽医服务站职员
陆松兵 畜牧兽医服务站职员
邱金燕畜牧兽医服务站职员
倪娉婷 畜牧兽医服务站职员
王史彬畜牧兽医服务站职员
崔浩勤 畜牧兽医服务站职员
倪雷明畜牧兽医服务站职员
各村(居)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