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通市海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要求,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成立海门区悦来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第一组长:钱雷中 党委书记
组 长:黄松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顾幸泉 副镇长
宋小卫 副镇长
王 彬 副镇长
柳 俊 副镇长
姚 杰 副镇长
黄荣华 人武部部长
盛春华 人大副主席
朱华骅 政法委员
张新星 纪委书记
孙 蕾 宣传委员
赵 谦 悦来派出所所长
成 员:黄小明 悦来派出所交警中队队长
李 艳 党群工作局局长
张春春 纪委副书记
邢海霞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刘 相 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士飞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建辉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施 伟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施 军 城监执法中队队长
丁欣杰 建设局局长
刘鹏飞 经济发展局局长
陆锦岳 保洁中心负责人
陆 赛 水利站副站长
陆 燕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职员
刘晓霞 建设局科员、农路办负责人
各村(居)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镇农路办,办公室主任由顾幸泉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小明、刘晓霞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查组,设在镇纪委,组长由张新星担任,副组长由张春春担任。
二、各部门职责
镇政府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履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指导监督。
镇纪委负责组织、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督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对工作敷衍、执行不力的按规定追责问责。
镇宣传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舆论氛围,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各村(居)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牵头落实各项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社会安全稳定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履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职责。
悦来派出所负责交通安全路面执法等工作,依法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发现的交通事故频发点段交通安全隐患。
农路办负责指导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指导农村公路工作,统筹协调发展农村公共交通。
安监局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牵头组织、协调重大、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悦来分局负责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依法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配合开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配合调查处理农机道路交通事故。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文卫)负责落实辖区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任务,督促学校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城监执法中队负责辖区渣土运输行业的管理,指导各村(居)对占用道路摆摊经营、乱停放、乱堆放等行为的查处。
建设局、水利站负责辖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及时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点段采取工程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