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海门区悦来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悦来镇 发布时间:2022-11-16 10: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通市海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要求,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成立海门区悦来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第一组长:钱雷中 党委书记

组 长:黄松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顾幸泉 副镇长

宋小卫 副镇长

王 彬 副镇长

柳 俊 副镇长

姚 杰 副镇长

黄荣华 人武部部长

盛春华 人大副主席

朱华骅 政法委员

张新星 纪委书记

孙 蕾 宣传委员

赵 谦 悦来派出所所长

成 员:黄小明 悦来派出所交警中队队长

李 艳 党群工作局局长

张春春 纪委副书记

邢海霞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刘 相 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士飞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沈建辉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

施 伟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施 军 城监执法中队队长

丁欣杰 建设局局长

刘鹏飞 经济发展局局长

陆锦岳 保洁中心负责人

陆 赛 水利站副站长

陆 燕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职员

刘晓霞 建设局科员、农路办负责人

各村(居)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镇农路办,办公室主任由顾幸泉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小明、刘晓霞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查组,设在镇纪委,组长由张新星担任,副组长由张春春担任。

二、各部门职责

镇政府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履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指导监督。

镇纪委负责组织、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督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对工作敷衍、执行不力的按规定追责问责。

镇宣传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舆论氛围,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各村(居)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牵头落实各项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社会安全稳定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履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职责。

悦来派出所负责交通安全路面执法等工作,依法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发现的交通事故频发点段交通安全隐患。

农路办负责指导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指导农村公路工作,统筹协调发展农村公共交通。

安监局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牵头组织、协调重大、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悦来分局负责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依法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负责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配合开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配合调查处理农机道路交通事故。

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文卫)负责落实辖区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任务,督促学校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城监执法中队负责辖区渣土运输行业的管理,指导各村(居)对占用道路摆摊经营、乱停放、乱堆放等行为的查处。

建设局、水利站负责辖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及时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点段采取工程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