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冯奕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镇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冯奕雄同志任万盛村会计;
刘县金同志任保民村会计;
马奔同志任保卫村员额干部;
龚相如同志任万盛村员额干部,免去其万盛村群团干部兼会计职务;
刘易倩同志任裴蕾村群团干部兼会计,免去其万盛村群团干部职务;
施佳雯同志任三其村群团干部兼会计;
黄佳柳同志任松林村群团干部兼会计;
沈燕同志任永平村群团干部兼会计;
蔡佳雯同志任松林村群团干部;
王宇州同志任仲文村群团干部;
陈敏瑜同志任信民村群团干部;
施海杨同志任袁李村群团干部;
张丹同志任长征村群团干部;
沈琳同志任保卫村群团干部;
免去陈浩同志松林村会计职务;
免去范丽晴同志保民村会计职务;
免去吴丽娜同志永平村会计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