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陆剑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
镇党委研究决定:
陆剑波同志任悦合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崔佳伟同志任养老产业集团党支部副书记(享受正职待遇)兼普新村第一书记;
陈玲妹同志任安庄村党总支副书记、会计,免去其保卫村会计职务;
陆丽君同志任保民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锡祥村会计职务;
陈爱东同志任悦南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万盛村定职干部职务;
丁匀同志任保洁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免去其保洁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军卫同志任友爱村党总支副书记(挂职);
林花妹同志提名为锡祥村村委会副主任人选、会计(享受副职待遇),免去其悦合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施瑞华同志任保洁中心会计,免去其万忠村会计职务;
施红娟同志任云彩村会计,免去其松林村会计职务;
张晓晶同志任保卫村会计,免去其安庄村会计职务;
高晓龙同志任保民村员额干部,免去其镇城监执法中队办事员职务;
黄萍同志任悦合村员额干部,免去其保民村定职干部职务;
李辉同志任永平村员额干部,免去其友爱村定职干部职务;
蒋施诗同志任中圩村群团干部,免去其启文村群团干部职务;
倪鑫同志任松林村群团干部(出纳),免去其云彩村群团干部职务;
陈柯文同志任保民村员额干部;
王昊男同志任友爱村员额干部;
陈张杰同志任镇城监执法中队办事员;
免去汤菊香同志悦来村定职干部职务(退休)。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委员会
2021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