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来镇村级集体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悦来镇 发布时间:2020-02-25 08: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用工管理,规范村级集体用工支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规范村级集体用工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村级用工范围

村级集体用工是指用于村内水利建设、环境整治、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公墓管理等公益事业项目以及专项工作等用工。

二、工价标准

每个工日计价上限为80元,不得随意突破上限标准。技术工种除外,技术工种随现行市场价另行协商。

三、完善用工手续

村级用工必须做到事前预算核定用工量,事中监控保证工程质量,事后验收核对用工数量。坚持《派工单》派工制度,《派工单》由村会计根据年度预算和实际需要开出,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核准后,交派工员组织实施。派工员负责填写《农户派工记载表》,详细记录用工名称、实施时间、地点和用工数等,按出工项目类型进行汇总,由出工农户和派工员共同签字确认,并由项目所在地村民组长及村民代表签字证明。村级用工实行一月一结报。派工记载表在村务公开栏和用工所在组张榜公示7天后,作为原始凭证由村会计结算到户,经财务审批小组批准后打卡到户。

每月用工支出入账需要由“派工单”“月度用工情况统计公示表”、“月度农户出工结算单”、“月度农户出工结算资金一折通发放明细表”等组成。用工抵缴上缴款的,需将注明扣除相应金额的上缴款票据(记账联)同时入账。

四、规范运用科目

村要根据用工内容规范运用科目。一是村级用工用于一事一议项目的,结算支出统一纳入“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下的“一事一议筹资支出”或“一事一议筹劳支出”相对应的二三级明细支出项目;二是工程项目的用工,列入“在建工程”核算;三是专项工作的用工,上级有拨款的,需列入“专项应付款”科目下的相应明细科目核算。

五、强化监督管理

村级集体用工须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监督,入账凭证须经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并做好理财记录,相关表格及时公示。各村在派工时要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倾斜,并要考虑农户之间派工的均衡性,对当年出工结算金额超过1000元的农户,镇农经服务中心加强审查把关。

六、强化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南通市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行为的问责暂行办法》实行责任追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1.将不应报支的项目,隐藏在村级用工中报支的;

2.村干部违规领取用工支出的;

3.多申报用工、虚列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4.农户出工结算资金直接通过现金发放的;

5.用工混乱,未按本指导意见要求规范用工的;

6.村级用工随意使用村干部直系亲属的。

7. 村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邀请他人代其工作,在村级用工中报支的。

8. 未经组织部门批准,随意聘用工作人员,用派工形式支付工资的。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间,如上级有新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悦来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0日

村月农户出工结算单

用工项目: 年 月 日

序 号

出工人姓名

组 别

出工数

工价(元)

实付金额(元)

出工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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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6

17

18

19

20

小计

注:次月10日前,根据上月“用工情况统计公示表”分项目填列

村 月农户出工结算资金“一折通”发放明细表

年 月 日

序 号

出工人姓名

一折通农户姓名

一折通账号

金 额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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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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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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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合 计

注:次月15日前,根据分项目填写的“农户出工结算单”汇总此表后,送银行或财政所一折通系统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