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十四个大类,包括乡镇政府领导分工及乡镇政府工作机构,乡镇政府工作规则,乡镇政府文件,乡镇政府组成部门与职能,乡镇政府规划、计划、报告,“三农”政策贯彻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规划、使用、审核情况,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费发放情况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中国·海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公众公开。另外,公共查阅室位于悦来镇人民政府院内,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30 ,联系电话:82661044 ;传真号码:82800044 。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指定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悦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226131 ;联系电话:82661044,传真号码:82800044;电子邮箱:hmylzxcb@163.com。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海门”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http://www.haimen.gov.cn。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悦来镇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相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可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给予提供;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局:82212105;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办:8221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