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212/2022-00104 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发布机构: 悦来镇 文号: 悦政发〔2022〕12号
成文日期: 2022-03-24 发布日期: 2022-03-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悦来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悦来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 悦来镇 发布时间:2022-04-11 14:5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单位:

为积极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标后管理、质量监管,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强化标后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约施工,保证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和工期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此印发《悦来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1. 悦来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办法;

2.《海门区悦来镇农村公路标后管理办法处罚详情汇总(试行)》

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

悦来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标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悦来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镇行政区域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悦来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的政府投资各类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参建单位(包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中标后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后管理是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对中标后的交通农路、农桥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管以及对监理、施工方在建设工程中职责的监管。

第四条工程建设标后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履行的监管。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在5万元以下,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在5万元—10万,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在10万元以上,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合同应采用行业规定的示范文本,合同的实质性条款应与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相一致。

(二)施工、监理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一致;其他人员持证上岗,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到位;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进度计划要求;施工、监理日志齐全;施工质量符合图纸合同要求,满足相应质量强制性规范要求。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技术人员。如要变更,变更原因及条件须符合相关规定,并报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备案,同时,根据本办法接受相应处罚。

(三)工程变更监管。项目前期立项、预算阶段应该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等特点将预算深度尽量做深做全,以避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先申报,待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实施,不得未批先建,建后再补。具体流程如下:

变更金额在合同额10%以内(含)的

1、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队提出需要变更部分施工内容的,必须将变更原因、变更后相关的施工图纸、变更的工程量,及由于变更影响的工程造价等内容一并报监理单位,并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2、监理公司审核工程变更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核工程变更造价合理性,审核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并签署审核意见;设计单位审核工程变更图纸审核相关图纸是否满足设计规范,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并签署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确认需要变更的,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经领导同意后向施工单位下发工程变更通知书并到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备案。
变更金额在合同额10%以上的

由监理单位提供建议意见,建设单位提供变更相关的资料,到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确认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汇报领导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表,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向施工单位下发工程变更通知书。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在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质量等问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并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负责督促其整改。

第六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可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检查由业主单位负责牵头。

第七条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定期将各巡查项目的工程进展及所发现问题进行数据汇总,进行备案并交镇主要领导处查阅。

第八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建立项目参与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实施细则,依法对各参建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详细处罚详情见《海门区悦来镇农村公路标后管理办法处罚详情汇总(试行)》。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