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212/2024-00149 | 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悦来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8-21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
悦政发〔2024〕23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镇机关、事业单位、镇属部门、区直属相关部门(单位)、各村(居)、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转发区慈善总会(基金会)《2024年“聚力爱心·情暖海门”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区慈善会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同步开展一年一度的“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力爱心·情暖海门
二、募捐范围
全镇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悦来各单位及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三、活动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驻悦来单位干部职工自愿捐出一天的工资,各企业自愿捐出一天的利润,鼓励以“留本捐息”“定向捐赠”“冠名基金”等多种形式参与捐赠,社会个人自愿捐出一天的收入,多捐不限。学生以节约零用钱形式实行“一元捐”,多捐不限。向弱势群体奉献一片爱心,向最困难的人伸出关爱之手。
四、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0日-9月30日
五、活动要求
慈善事业是一项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崇高事业,是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公益医疗互助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巩固脱贫成果、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补充。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必须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原则,广泛开展“聚力爱心·情暖海门”慈善一日捐活动。积极倡导自愿捐赠、实名捐赠、冠名捐赠,形成领导干部带头捐赠、党员同志率先捐赠、职工群众自觉捐赠、社会各界人士慷慨捐赠、爱心单位主动捐赠的热潮。
1、加强宣传。宣传部门要负责做好“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感人善举,营造互帮互助,人人关爱的社会氛围。使全民慈善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自觉行为。要适时对慈善捐赠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
2、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掀起慈善募捐的高潮。机关干部要带头参与,作出表率,做“奉献爱心,扶危济困,传递温暖,共创和谐”的带头人。
3、加强管理。各村居所募集的善款归村居使用。
4、加强考核。对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得力、捐赠数额大的单位和个人,适时予以奖励。
六、善款募集
1、按照《2024年度一日捐活动任务分解表》上的责任人来负责各责任单位的收缴任务,镇慈善分会安排村居进行线上捐赠。
2、各单位募集的善款(除线上捐款外)统一解缴到区慈善会账户,并凭解款单到镇慈善分会开票。
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