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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中国海门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3-31 发布日期: 2017-03-31 有效性:
名称: 关于金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金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7-03-3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党支部(总支):

镇党委决定:

金燕同志任普新村群团干部,试用期3个月;

沈佳艳同志任匡南村群团干部,试用期3个月;

施方圆同志任忠义村群团干部,试用期3个月;

印钎钎同志任信民村群团干部,试用期3个月;

赵雁同志任保卫村群团干部,试用期3个月;

黄诗寓同志任松林村群团干部,试用期3个月。

 

 

中共悦来镇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