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及方法 |
考评依据 |
加(扣)分 |
一、考评指标 |
|
||||
1 |
碘盐覆盖率 (20分) |
碘盐覆盖率达到96%以上。 |
碘盐覆盖率<96%的,每降低0.1%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96%≤碘盐覆盖率的,得20分;高于99%的,每超过0.1%另加0.3分。 |
以市局全年累计考核数据和卫生部门年度公布数据为准,其中市局考核数据和卫生部门公布数据占比分别为80%和20%。 |
|
2 |
合格碘盐 食用率 (5分) |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6%以上。 |
合格碘盐食用率<96%的,每降低0.1%扣0.2分,直至扣完为止。 |
以卫生部门年度公布数据为准。 |
|
3 |
食盐市场 管理情况 (20分) |
加强食盐市场管理,维护食盐市场秩序。 |
⑴凡查处到大案要案(制假窝点和销售窝点)和刑事案件的,每一起视情加1~5分;⑵市局执法支队在各县(市、区)市场例行检查或在碘盐市场覆盖率考评中发现盐业违法案件的,视案件性质和大小,有一起扣1~5分;⑶案件积分总分超过或低于考核标准,视情给予1~5分的加分或扣分;⑷对市局提出的整改要求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的扣1~5分;⑸食品加工单位和小作坊资料信息不全的扣1~3分;⑹未对工业副产盐开展专项整治和登记备案资料不齐全的,扣1~3分;⑺盐政管理工作有创新或有突破的,视情加1~3分。 |
查看市场检查记录台帐和案件卷宗。 |
|
4 |
依法行政 落实情况 (5分) |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
被市、县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加2分,先进个人每人次加0.5分。凡因办案程序不合法或违反依法行政要求而发生败诉案件的,扣5分。以下有一项扣3分:⑴有举报而不查实的;⑵应该移送公安部门而没移送的;⑶违反上级行政执法有关纪律、规定的。 |
加分以相关政府文件为准。查看有关举报资料、案件记录台帐和案件卷宗。 |
|
5 |
食盐安全“三网”建设和“放心消费”创建情况 (10分) |
持续开展食盐安全“三网”建设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
⑴“三网”建设食盐安全考评:被市、县评为先进的,加2分;不达标或被市、县通报批评的,扣4分;台账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⑵放心消费考评:被市、县评为先进的,加2分;不达标或被市、县通报批评的,扣4分;台账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
查看检查考评记录及有关部门文件。检查相关台账资料。 |
|
6 |
对上级下达工作的执行情况 (12分) |
专题会议、组织市场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宣传和集中培训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
没有完成以下工作的各扣2分:⑴每月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市场检查;⑵盐政宣传工作,特别是重大宣传日活动开展;⑶年度开展一次以上区域联合执法行动;⑷落实省局、市局专项行动计划,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材料;⑸严格按照盐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⑹召开辖区内年度盐政管理工作会议。以上考核内容如有弄虚作假的,双倍扣分。 |
检查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计划方案和总结材料;查看市场检查记录台帐;执法专用车辆行车记录和执法补贴报支凭证;宣传台帐、培训学习资料、记录;查看绩效考核情况;查看会议文件、记录。 |
|
7 |
盐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7分) |
加强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开展执法资格认证,坚持持证上岗。 |
不按市局盐政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编制要求配置盐政执法大队人员的,扣3分;不配足盐政装备的,执法车辆不专用的扣1分;执法人员未经执法资格认证领取执法证件上岗的,扣1分;给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非盐经济指标的,扣2分。 |
查看有关执法人员名册、执法证件、干部任命文件等,现场调查装备配备情况。查看和询问非盐经济指标下达情况。 |
|
8 |
执法文书 规范情况 (7分) |
案卷文书专人管理,保存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
按《江苏省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卷考评表》的标准进行考评,被评为优秀的加1分;被县(市、区)级法制办评为优秀的加2分;被省局评为优秀的加3分;(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为准)。被评为不合格的,有一起扣2分;案卷文书遗失或保存不完整的,扣1分。 |
检查案卷和有关部门文件。 |
|
9 |
重大案件报告及统计上报情况 (5分) |
及时上报涉盐刑事案件情况及办理进度,按时上报月度、季度等执法报表,报表准确无误。 |
未及时上报涉盐刑事案件情况及办理进度(移送公安等司法机关5日内上报),扣5分;未按时上报盐政执法月报表、专项行动总结、涉盐刑事案件季报表、复议及应诉案件半年报表,有一项扣1分;上报信息有误,有一次,扣1分。 |
检查年度统计上报记录、报表。 |
|
10 |
宣传报道任务完成情况 (3分) |
积极向《江苏盐政》和其它宣传媒体投稿宣传盐政工作,专人负责,投稿及时,稿件真实,讲求质量。 |
投稿:年均不少于8篇,少1篇扣0.5分;用稿:省局《江苏盐政》每年度用稿至少1篇,否则扣1分,超过1篇的,每增加1篇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其它宣传媒体每用稿1篇加0.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0.6分)。 |
检查年度投稿、用稿情况。 |
|
11 |
党风廉政 建设 (3分)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按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要求,深化作风建设。 |
未实行常态化问责扣1分;发生违规问题扣0.5分;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扣1.5分。 |
以台帐和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 |
|
12 |
安全工作 (3分) |
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
未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扣0.5分;未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扣0.5分;未开展隐患排查扣0.3分;无隐患普查和重大危险源档案扣0.3分;无整改记录扣0.2分;未及时销号扣0.2分;未参加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扣0.5分;未每季度召开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扣0.5分。 |
检查台帐。 |
|
二、否决指标(以下指标有一项不达标的,取消考评资格,工作绩效以0分计算) |
|
||||
1 |
食盐安全 保障 |
食盐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
辖区内发生重大食盐安全责任事故的,以0分计算盐政工作绩效。 |
查看市局食盐安全责任事故通报。 |
|
2 |
依法行政 工作 |
重大盐政执法责任事故情况。 |
年度发生重大盐政执法责任事故,以0分计算盐政工作绩效。 |
查市局盐政执法责任事故通报。 |
|
3 |
党风廉政 建设 |
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 |
年度发生党政主要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班子成员受到党内撤销职务、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的,以及中层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移送司法处理情况的以0分计算。 |
以上级文件为依据。 |
|
4 |
安全工作 |
重大安全事故情况。 |
全年发生1人(含1人)死亡以上事故,年度安全工作考评以0分计算。 |
以上级通报为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