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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7545418/2008-00035 文号: 通金管[2008]111号
信息来源: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08年05月27日
生效日期: 2008-05-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帮助地震重灾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主题: 附件:

关于帮助地震重灾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通金管[2008]111

 

 

关于帮助地震重灾区职工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各管理部、办事处、业务部、科室:

四川汶川等地 512日发生8.0级强烈地震,灾情十分严重。为了支持在南通地区工作的四川地震重灾区户籍的职工克服困难、重建家园,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帮助地震重灾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