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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7545418/2008-00035 文号:
信息来源: 生成日期: 2007年06月29日
生效日期: 2007-06-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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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