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
—新时代廉政音
〔2022〕第10期(总54期)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2022年10月31日
(编者按 每一名共产党员干部要“明底线”,要始终坚持严以律己,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要强化纪律意识,要充分认识纪律的强制性;要慎独慎微,清醒认识自身岗位的特殊重要性,严格要求自己,守住规矩底线;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斗争一刻不停。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战略定力,始终增强责任意识,牢记使命担当,用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群众近距离感知每一个共产党员为民、利民的赤诚之心。)
◆廉政警示教育案例
1.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朱正春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3年至2022年,朱正春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等人所送的礼金、消费卡折合共计10万元;2014年至2017年,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某公司的1辆汽车,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均由该公司支出。朱正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朱正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原三级调研员杨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车辆问题。2017年至2020年,杨飞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酒水48瓶、高档香烟28条及礼金0.3万元;2014年至2019年,先后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2辆和住房1套,长期无偿使用。杨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5月,杨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华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0年,秦华春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2020年收受某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烟酒,折合共计0.9万余元。秦华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秦华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如东县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袁小建违规收受消费卡、礼品问题。2013年至2020年,袁小建在担任双甸镇副镇长、袁庄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期间,先后收受某私营企业主所送消费卡折合共计1万元和高档香烟4条。2022年6月,袁小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纪法规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202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是:
(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协商,简称政党协商;
(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简称人民政协政治协商。
第四条 政治协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第五条 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
(四)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
第六条 党中央对政治协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政治协商工作大政方针,研究决定事关政治协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保证政治协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党中央组织开展中央层面的政党协商,领导和支持全国政协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做好政治协商工作。
第七条 地方党委在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指导下级党组织做好政治协商有关工作;
(二)把政治协商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治协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按照规定与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开展政党协商,领导和支持本级政协做好政治协商工作;
(四)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高政治协商能力,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第八条 党委统战部在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同级党委工作要求;
(二)受党委委托,组织开展政党协商,向党委请示报告政党协商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完成党委交办的政治协商其他有关工作。
第九条 政协党组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同级党委工作要求,依规依章程组织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协商活动报经党委批准,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三)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引导委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协商职责,切实提高协商能力,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协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四)完成党委交办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 政治协商对象和内容
第十条 政党协商的对象是:
(一)民主党派;
(二)无党派人士。
工商联应邀参加政党协商。
第十一条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对象是参加政协的各有关方面,包括:
(一)民主党派;
(二)无党派人士;
(三)人民团体;
(四)其他各界代表人士。
第十二条 政党协商主要内容是:
(一)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
(二)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
(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
(四)换届时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人选;
(五)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主要内容是:
(一)列入政协全体会议议程的重要事项;
(二)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问题;
(三)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
第四章 政治协商活动筹备
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加强对政治协商活动的研究部署,统筹安排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增强协商活动计划性,提高协商议题针对性,支持各方面做好协商准备。
第十五条 政党协商年度计划由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部在听取有关部门、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经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通报同级民主党派组织。
第十六条 根据政党协商年度计划,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就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开展年度重点考察调研,由党委统战部组织实施并做好统筹协调;支持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结合自身特色以及政党协商年度计划内容开展经常性考察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为协商活动提供参考。
第十七条 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部,根据政党协商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党委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前组织民主党派组织负责同志、无党派代表人士阅读文件,通报有关情况。
第十八条 政协党组就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议题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年度协商议题安排,形成年度协商计划草案,报党委常委会会议确定,并按照程序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支持政协围绕协商议题开展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党政机关在政协考察调研时介绍情况,与委员交换意见,共同进行研究。重要调研成果报党委以及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应当根据批准的年度协商计划制定。议题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等书面材料可以视情提前印发,供参加协商的各方参阅。
第五章 政治协商活动开展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委应当按照形式与内容相匹配的要求,合理运用协商形式,保证协商活动有序开展。
在政治协商活动中,应当鼓励和支持参加协商的各方讲真话、建诤言,加强互动交流,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协商氛围。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委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开展政党协商:
(一)会议协商。党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人事协商座谈会、调研协商座谈会和其他协商座谈会,听取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
(二)约谈协商。党委负责同志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邀请同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同志、无党派代表人士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当面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或者应同级民主党派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约请,个别听取意见。
(三)书面协商。党委可以就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事项书面征求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以书面形式反馈协商意见。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同级党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委支持政协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
(一)全体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同志等应邀出席全国政协全体会议,同委员共商国是;地方党委负责同志等应邀出席地方政协全体会议,参加讨论,听取意见建议。
(二)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党委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有关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作报告,听取意见并根据需要进行互动交流。
(三)专题协商会。党委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专题协商会并发表意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开展互动交流。
(四)协商座谈会。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协商形式,由政协主席或者副主席、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到会介绍情况、听取并交流意见。
第六章 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重视协商意见研究办理,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制度,重要协商成果可以作为决策参考。
第二十五条 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部梳理汇总政党协商意见,视情交付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办理情况按照规定反馈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
第二十六条 政协党组按照规定梳理形成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成果,重要协商活动成果报送党委。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对有关部门落实协商成果有明确要求的,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应当加强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抄送同级政协办公厅(室)。
第七章 政治协商保障机制
第二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结合实际完善政治协商工作机制,支持和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参与政治协商有关工作。
完善党委、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工作联系机制,为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知情明政创造条件。
党委有关部门,有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党组(党委)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政协委员参加政治协商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八条 党委负责同志开展考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同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同志、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有关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介绍有关情况,视情邀请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人士列席有关工作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等。
第二十九条 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参与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的讨论协商,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作出机制性安排。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条例由中央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廉政小故事
不忘初心守忠诚——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副主任金云霞
“我认为李某没有私心,在先行先试的探索性工作中没有先例,缺少经验,李某的行为应该属于他的工作失误而不是失责,可以适用容错纠错机制,建议免予纪律处分。”这是她和同事们热烈讨论李某失职案件时的场景。熟悉她的同志都说,她是一个敢于发表自己观点又爱憎分明的人,她就是南通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金云霞。
2006年,金云霞心怀着匡扶正义、激浊扬清的梦想,通过公开招考,成为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实现了心中的职业理想。15年来,她先后在区、市两级纪委检查室、审理室、纪检组、纪监工委等多岗位砺炼,她把对党的忠诚和对纪检监察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与生活中,践行着忠诚干净担当的神圣使命。2021年7月被南通市纪委评为优秀党员,2021年12月被评为江苏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把每一个案件办好是对党最基本的忠诚”
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握着戒尺,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是对法纪的敬畏,对人民的交代,更是对党组织的忠诚。正是这种信条,促使着金云霞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认真严格把好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涉案款物等各个环节,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纪法检验、社会检验和历史检验。
审理工作是处理党员干部的最后一道“关口”,是对审查调查阶段工作的审核监督,因而审理工作也是依纪依规依法对审查调查工作“挑毛病”。审理部门提出的意见绝大多数都能被审查调查部门接受,但难免偶尔达不成共识,审理部门是坚持还是妥协,敢不敢说“不”,会不会说“不”。对审理人员是巨大的考验。“审理工作是良心工程,对自己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要做到问心无愧,无愧于组织,无愧于人民,也要让被审查调查对象感受到公平公正。”正是基于这种理念,金云霞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与审查调查部门遇有分歧的案件,她十分注重和同志们反复研究商讨,对拟提出的不同意见充分说理,提交会议集体讨论。一次,审理室对审查调查室的5个案件,就定性和处理方面提出了不同意见,在常委会上一致通过。会上,领导对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审理工作的把关职能,体现了审理工作的专业和水平。”
在担任通州区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期间,为了提升案件质量,金云霞和同事们积极探索实施“立案预审”制度,把好案件的“入口”关;创新“一季度一评议”制度,每季度对全区审结的案件开展质量“评议”,在系统内揭起了案件质量“比赶超”的良好态势,有效促进了全区案件质量提升。2014-2017年度南通市案件质量评查中,全区案件质量连续4年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她认为,案件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成绩的取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
把案件办好,还要体现在“治病救人”上,惩戒、处分只是手段,让党员干部受教育、明纪律、知敬畏、改错误才是目的。一次,她在审理某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件时,在与被审查调查对象接触中,了解到其心中颇有想法:“单位同事加班加点很辛苦,作为单位负责人给同志们发点补贴为的是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数十万的钱款都退出来了,组织上还追究其纪律责任太过于严苛。”她觉察到该同志在思想上对自身的问题认识还不到位,便耐心细致地做起了思想工作,宣传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决策以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总基调,指出其在单位系统召开会议给予整改期限后仍顶风违纪,剖析该行为的本质和危害,列举中央纪委网站通报的以及本地区处理的类似案例,使得该同志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的严重性,对组织上给予的处分诚恳接受。
“有错必纠也是依纪依法办案”
在司法系统流行一句话:“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在金云霞看来,这句话也同样适用纪检监察工作。
从事审理工作,难免会遇到历史遗留的申诉信访,处理这类工作责任重大。金云霞对申诉信访从不推诿拖延,总是认真复审复查,对历史处理恰当的案件,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积极化解信访对象的疑虑和不满情绪,对生活困难的人员积极想办法给予经济捐助,对原处理欠妥的案件则敢于提出纠正意见。
2017年,她受理的一起历史遗留申诉信访件中涉案的三人均年过花甲,年龄最大的已过古稀之年,且案件已信访数次,历时数年之久。能否妥善处理申诉信访件,不仅影响着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影响着当事人是否受到依纪依规公平公正的处理,某种程度上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她高度重视,带领审理室的同志们翻阅案卷,认真复审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她多次走访申诉对象,倾听诉求,并向当年办案人员了解办案经过,力求全面掌握案情。复审发现,黄某等3人案在证据和程序上存有不足。她和审理室的同志们听取多方面意见,分析利弊关系,反复研讨斟酌,最终达成共识。有错必纠既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传统,也能彰显依纪依法办案,一样能起到好的社会效果。因此她对证据不充分的事实部分提出纠正的意见,最终被常委会采纳。当处理结论告知申诉对象时,三名同志激动不已,其中一名老同志发自内心的向她深深鞠了躬,流着泪说:“感谢组织,感谢党有你这么公正的同志,我们可以安度晚年了!”。
“忠诚就是听党指挥,为党尽责”
“我是组织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金云霞乐呵呵地说出自己这两年的工作状态。2019年以来,她多次被抽调参与各级纪委专案,其中2次被抽调中纪委协助专案,累计18个月。她十分珍惜每次参与专案的学习锻炼机会,常常被身边同志讲政治、顾大局,乐观开朗,无怨无悔的品质和精神打动,她深知对党忠诚绝不是喊在嘴里的口号,而是要用铁肩担使命的实际行动来体现。借调期间,她参与谈话、外调书证、搜查扣押、审核证据……周末没有休息,每天工作十个小时以上是常态,她和同志们常常工作到深夜甚至凌晨。一次因有临时搜查任务来不及吃晚饭即刻出发,一直工作到第二天下午返程路上才简单吃了顿饭,但她毫无怨言,依然热情饱满地投入工作。“只要工作有成效,这些苦都不算什么。”金云霞由衷地说。
因为长时间借在专案,她对家人的照顾相对少了很多。去年在北京期间,金云霞的父亲不慎摔了尾椎骨折,行动极其不便。家人怕她担心没有告诉她,等一个月后父亲基本康复了她才知道这件事情。父亲安慰她说,“你在北京要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工作一定要认真干好,家里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们能照顾好自己。”她听后心里满是愧疚和感动。
2021年春节,因为疫情影响,专案组响应号召就地在北京过年,她发自肺腑地对家人说:“比起邓稼先为‘核’隐姓埋名28年,比起白衣天使逆行武汉,我们只是就地过年,可是幸福多了。”她的话得到了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借调期间,我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家人的支持,他们是我最坚强的后盾!”金云霞动情地说。
“清廉是对党忠诚的底色”
古人云:“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意思是说,不接受他人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是廉洁,而永葆清廉本色更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回想所办的每一个案件,她常常为那些忘了初心,没有守住底线的党员干部深感痛惜。他们有的成为阶下囚,给组织给家庭造成无法弥补伤害;有的本应有美好未来,却因一时放松警惕而葬送前程。她深信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是一张“名片”,是人民群众认识和评价共产党人的“窗口”,每一个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关乎党的形象和公信力。在工作生活中,她始终铭记自己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以“打铁人”的忠诚、干净、担当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去年底,她的一位亲友因家中拆迁问题,希望她帮忙出面约请镇上领导吃饭。她劝导说,“现在的社会风清气正多了,能解决的问题镇上的领导肯定会尽可能的帮老百姓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吃顿饭就解决得了的。领导干部接受你的吃请是犯错误,我们请领导干部吃饭也是犯错误,我可不能违反纪律呀!”她对亲友如此,对被审查对象也是一样。一次,一名被审查调查对象对她的公正处理深表感激,打算送她一条蚕丝被。她语重心长地说:“刚刚被处理了,还要犯错误么?给公职人员送礼也是违反纪律的。对你的处理是领导和组织上的关心,你把感激融入到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报答组织的关心,这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我做的都是我应该做的,身边的同志都很优秀,但是组织却给了我莫大的荣誉”,被评为江苏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后,金云霞深情地说:“今后我将把这份感恩化作更大的热情,努力工作回馈组织的培养,为早日实现海晏河清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