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廉政刊物——《清风——新时代廉政音》(2023年第1期)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17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清风

—新时代廉政音

〔2023〕第1期(总57期)

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2023年1月31日

(编者按 作为共产党员,必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客观看待名与利,正确对待得与失,遵章守法,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始终保持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坦坦荡荡,做人才有底气、为官才有正气、干事才有锐气。党员干部要当好廉洁自律的模范,树立起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观,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自觉抵制形形色色“病菌”的入侵,规范言行,审慎交友,管住身边人,把牢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防止微恙成大疾,打好拒腐防变的主动仗。)

◆廉政警示教育案例

1.海门港新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浩西村党总支书记叶向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4月至9月,叶向奎在任浩西村党总支书记期间,收受该村种植户钱某某所送现金10000元以及2条中华香烟、2盒月饼、1箱“君之四品”白酒。2022年4月24日,叶向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海门街道住房建设局办事员黄帅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5月,黄帅先后四次在晚间值班结束后,驾驶单位公车上下班。2022年9月15日,黄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海门区供销大厦经理高裕平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高裕平在担任海门大千商贸城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期间,先后多次在每年春节、中秋前后收受海门华能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所送值3300元的礼品。此外,高裕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12月13日,高裕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悦来镇万忠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庄瑞章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6月至12月,庄瑞章先后两次收受祝某某所送1箱陶瓷碗、2条香烟以及2瓶剑南春白酒等礼品;2022年1月,庄瑞章接受村水利疏浚工程承包人孙某某家中赴宴的邀请。2022年6月25日,庄瑞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国家税务总局海门区税务局三星税务分局原二级主办陈育辉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卡问题。2020年12月,陈育辉违规接受三厂粮管所原所长陈某宴请并收受其所送的6000元购物卡。2022年12月8日,陈育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党纪法规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

(四至五章)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二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定维护党章,促进党组织和党员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发挥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章程的作用,以严明的纪律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切实维护各项党内法规,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保证党内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促进依规治党。

  第二十五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组织和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协助同级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检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三)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监督,发现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重要问题,按照规定如实报告。

  (四)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党风廉政等情况分析,有关问题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五)协助同级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六)对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

  (七)协助起草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参与党委组织的管党治党有关专项工作。

  坚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有机结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

  第二十七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十八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等工作,加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整体合力。

  第二十九条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一)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巩固不敢腐。

  (二)坚持将惩治腐败与深化改革、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深入查找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不能腐。

  (三)坚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党性觉悟,提升道德修养,涵养廉洁文化,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自觉不想腐。

  第三十条 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提升监督全覆盖质量,增强监督的政治性、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三十一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围绕实现党章赋予的任务,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考虑错误性质、情节后果、主观态度等因素,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党员、干部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或者有一般违纪问题但具备免予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按照规定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

  (二)党员、干部有一般违纪问题,或者违纪问题严重但具有主动交代等从轻减轻处分情形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者建议单处、并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三)党员、干部有严重违纪问题,或者严重违纪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给予降职或者依法给予撤职、开除公职、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等处理。

  (四)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运用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按照规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依法给予开除公职、调整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等处理,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把自觉遵守纪律的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经常开展党章党规教育,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及家风家教等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氛围。

  根据形势需要,着眼保障党的中心工作,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相关法规文件,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和规范党组织、党员行为。

  第三十三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下情况:

  (一)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的情况。

  (二)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入党誓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情况。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

  (四)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担当作为的情况。

  政治监督应当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加强日常监督,监督方式主要包括:座谈,召集、参加或者列席会议,了解党内同志和社会群众反映;查阅查询相关资料和信息数据;现场调查,驻点监督;督促巡视巡察整改;谈心谈话,听取工作汇报,听取述责述廉;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工作。

  开展专项监督,针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突出问题,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的管党治党重点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组织、参加或者督促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

  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第三十五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健全分办、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

  对信访举报情况应当定期分析研判,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或者专题分析材料,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报告或者向有关党组织通报。

  对于信访举报反映、监督执纪中发现以及巡视巡察机构和其他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应当实行集中管理,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反映党组织、党员的问题线索经过初步核实,对于涉嫌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立案审查。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审查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主要包括: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同级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案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重要审查措施的案件;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案件。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处理涉及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同级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等人员的案件,以及涉及政治问题、国家安全等特别重要或者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即向上级纪委一并报告。

  纪律审查工作应当依规依纪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以及通过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等方式,收集证据,查明事实,处置违纪所得。

  第三十七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纪律审查结果,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对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纪律处理、处分。

  对于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审查的党员,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一般由负责审查的纪委提出处分意见,经被审查人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并按照规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或者有权处分的党组织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直接决定给予党员纪律处分,主要包括:案情涉密、敏感;违纪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违纪党员所在的基层党组织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其负责人同违纪问题有关联;违纪党员为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明确规定的相关情况。

  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委予以复查。

  建立健全处分决定执行公示、回访教育、情况报告和专项检查等制度,加强与相关党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协作沟通,确保处分决定得到严格执行。

  第三十八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应当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开展问责调查,查明失职失责问题,向党的委员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或者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作出问责决定。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党员因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者其他党员侵害提出的控告,按照规定予以受理,及时恰当进行处理。通过办理党员的控告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本章规定进行检查和处理。

  对于党员因不服纪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理、处分而提出的申诉,按照规定予以受理,进行复议复查。

  第四十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保障党员权利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依规依纪查处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应当落实保障党员权利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十一条 在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过程中,应当注意查找分析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其他适当方式,提出有关强化管党治党、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制度、整改纠正等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和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举一反三、切实整改。

  对于涉及党的建设、党的事业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或者通报相关党组织,推动解决问题、规范决策、完善政策、健全制度。

◆廉政小故事

纪检监察“兵”的铁骨与柔情
——记通州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管新

如果第一眼见到今年39岁的管新,你一定会被他与众不同的气质所吸引。他目光炯炯、神情刚毅、身姿挺拔、步履铿锵,一看就是曾在火热军营里历练过的“兵哥哥”。再加上多年纪检一线的办案经历,气场更是直线飚升。难怪同事开玩笑道:“管新是军营硬汉加纪检铁汉,是货真价实的钢铁型男。”

十载军旅挥手别,而今迈步从头越

管新,现任通州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曾是一名光荣的武警战士,在武警北京总队服役期间,圆满完成国家领导人出访、外国元首访华和北京奥运会等重要安保任务,多次荣获嘉奖、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2013年10月,从部队副连职转业回来的管新成为一名纪检监察系统的新兵。俗话说,隔行如隔山。面对全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模式,管新没有产生畏难情绪,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

“山如果翻不过去,那就钻过去好了。愚公可以移山,我们为什么不能钻山?”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管新随身携带着一本小本子,别看它皱巴巴的毫不起眼,其实里面却大有文章。在案件审查工作中,管新对每个案子的特点、调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都悉心琢磨,谈话有了心得写两笔,调查有了突破写两笔,隔三差五还要总结写两笔。不知不觉,一本、两本、三本……小本子成了管新累积成功经验、指导实际工作的小百科书。

是金子总会发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8年来,管新始终奔波在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线,先后参与、主办了通州区某医院周某、董某受贿案及某镇王某受贿案等52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多次被借调至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参与重点案件的查办。他做事严谨认真、为人廉洁自律、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攻坚克难,与同事们一起顶住了各种压力、克服了重重阻力,在一次次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弘扬了正气、震慑了腐败。

管新谦虚地说:“这些都只是尽了一个普通纪检监察人的本分罢了。”

广学三百六十行,苦练“降腐十八掌”

管新深知,随着当前腐败行为越来越隐蔽化和智能化,要想干好案件审查工作,仅靠单一的业务知识还远远不够。“魔高一尺、道须高一丈”,想要练就“降腐十八掌”,那就得研习三百六十行。为此,他广泛学习法律、财会、金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就连心理学也有所涉猎。

2013年年底,管新参与的第一个案件,是对某镇茅某采取“两规”措施。谈话审查时,他留意谈话双方的你来我往、起承转合,关注每个精彩提问并做好记录;休息时,他将小本子拿出来,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

“师傅说,别看谈话表面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汹涌,是斗智斗勇的较量。”七八年过去了,管新依然对前辈的谆谆教诲铭记于心,“你不仅要清楚对方的心理,还要站得更高、采取主动。简单粗暴只会适得其反,正所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

为了准确洞悉谈话对象心理,他迷上了《犯罪心理学》和《道德箴言录》。“书中剖析了各种各样的人性。从人性角度来看谈话对象,你更容易理解他的心路历程。有理解,而后才有信任,才有突破口。”

正是这种干一行、钻一行的“着迷”劲头,让管新在短短的三年时间内,就迅速成为系统内的业务骨干,出色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赢得了上下级同行的一致认可,2015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受到区政府嘉奖,2018年被评选为爱岗敬业之星。

水静流深短兵接,狭路相逢勇者胜

与腐败分子“短兵相接”,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没有敢于动真碰硬的勇气和智慧,根本办不好案件。在管新身上,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优秀品质总是在一个又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细节悄悄展现。

在办理一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时,被调查人员高某违纪违法手段隐蔽,反侦察能力较强,由于长期身处要职,对办案人员也趾高气昂、不屑一顾,气焰嚣张,口风极紧,谈话一度陷入僵局。

正面突破不行,那就来“游击战”。管新随即采取“刚柔相济、将心比心”的谈话策略,灵活打好政策牌、纪法牌和情感牌,一边充分肯定高某过去的业绩、所作的贡献,一边不厌其烦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纪法。经过近半个月的“软磨硬缠”,终于突破了高某的心理防线。

执纪办案不仅是漫长的心理战、持久战,还是一场耐力的PK角逐。一些被审查对象为逃避法纪的惩处,甚至会通过种种过激手段来对抗调查。在某局张某受贿案调查取证过程中,一名老板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后,故意谩骂、威胁办案人员,干扰调查工作。不论对方如何出言不逊,管新就是骂不还口,理性对待,更不因此对他进行人格侮辱或变相体罚,相反为他治疗眼疾,在饮食、生活等方面对他也关爱有加,将人性化办案贯彻到底。

该老板终于被管新的耐心所感化,逐渐停止了过激行为。管新顺势而上,讲政策、明事理,经过许多次的教育劝导,使他意识到自身问题的严重性,终于如实交待了行贿事实。

小家之事有何妨,舍小取大写担当

工作中的管新兢兢业业、忙忙碌碌,总是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然而,他常常自嘲,对于家中“领导”布置的任务,比如逛逛街、带带娃,执行起来就变得“庸懒散慢拖”了。

长期身处办案一线,使管新牺牲了太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2015年1月,管新妻子已经到了预产期,但案件正处于突破关键期,他只能坚守在办案一线。深夜,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划破深夜的寂静,母亲焦急的声音响起:“快回来,你媳妇儿快生了……”此时已经凌晨1点。刚结束3个多小时谈话的管新挂断电话、请好假,立刻驱车20余公里赶回家里,将妻子送到医院。

当第二个孩子呱呱坠地,憧憬了无数次的画面终于出现在眼前,管新幸福的眼泪夺眶而出。谁不想在这样的时刻与疲惫的妻子相依相伴,与最需要自己的家人共享天伦,然而次日一早,管新就咬咬牙,充满歉意地和躺在病床的妻子话别:“现在是办案的紧要关头,我得走了。”纵然妻子心中万般希望丈夫能够陪在身边,但还是理解地点了点头。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在转身离开病房的那一刻,管新强止住一触即发的泪水。

纪检监察人有铮铮铁骨,也有寸寸柔肠。忙里偷闲,管新也接送女儿上学放学,陪着儿子跑跑玩玩,给妻子烧顿热乎晚餐,但较之家人对他工作的支持,他对家庭的关爱还远远不够。纵对家人有愧,他也无悔,因为共产党人神圣的职责和使命令自己的人生熠熠生辉!

“服从命令是天职”,这是管新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这天职,鼓舞他忘我工作,鼓舞他奉献青春,鼓舞他挥洒汗水,鼓舞他用无数个奋战在一线的日夜践行党旗下的铮铮誓言,续写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与担当。

偶尔,有军转干部向管新打听“二次就业”成功转型的秘诀,管新总会故作神秘地打趣:“一句话,以不变应万变!”

好一个“以不变应万变”!是啊,从武警部队到纪检监察部门,从祖国心脏到江海故乡,他报效祖国的初心不变,服务人民的使命不变,锐意进取的劲头不变,开拓创新的勇气不变,忠诚担当的传统不变,勤廉实干的作风也从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