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便于监督的原则,拓宽公开渠道、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国办、省办、市办、区办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代建工作实际,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信息模块,及时、准确公开中心的简介信息、工程信息信息、年度工作报告、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重点加强民生实事工程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确保做到信息公开依时依规,全力推动政务服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2024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依据《条例》及上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要求,中心秉持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等程序,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024年中心未收到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中心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的工作重点。落实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做到主要领导一把抓,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确保落实到位。线上依托政务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强化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高效推进信息资源管理,提升信息的利用率和公开质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制度,加强网站的安全保障工作,按要求落实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维护,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登记审核工作。加强保密宣贯,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信息发布上传没有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与区住建局合署办公,相关职能缩减,中心对相关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整合,精简信息公开子栏目6个。严把信息发布的时效关,全面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突出政务工作动态,凡涉及民生实事、公建项目建设、政府投资、信息公开等的重大政策、举措、重要工作安排及其进展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公开,夯实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日常监督,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内部考核,将信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中心职能科室的督查职责,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审批情况、公开实效等例行督查,作为岗位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不足之处。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把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建设公开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群众的疑难痛点,扎实推动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