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028/2017-0028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7-10-09 | 发布日期: | 2017-10-09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海门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 |
海 门 市 财 政 局
海住建发〔2017〕55号
★
关于印发《海门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村〔2017〕383号)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通建村〔2017〕258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了《海门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海门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海门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配表
3.海门市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相关材料样表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门市财政局
2017年8月30日
抄报: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财政局、海门市人民政府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1:
海门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村民自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地方责任,财政适当补助。
(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做好与镇村布局优化、村庄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衔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协调道路、供水、环卫、改厕等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三)重点突出,厉行节约。帮助困难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且节能、节地的农房,不贪大求全,不搞形象工程,不加重村民负担。
(四)主体明确,合力推进。街道管委会、镇人民政府是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认定补助对象、分解改造任务、审核申报材料、指导危房改造、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组织工程验收等,并规范对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
(五)程序规范,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实行民主评议,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任务:2017年我市完成4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400户,其他贫困户50户。各镇(街道)任务数分别为:海门街道5户、滨江街道12户、三厂街道5户、三星镇52户、包场镇70户、临江镇50户、常乐镇30户、悦来镇100户、正余镇23户、余东镇41户、四甲镇59户、海永镇3户(具体分配任务详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9月初,各镇(街道)开始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录入。12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市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住房危险是指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由镇(街道)组织现场认定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核;经济贫困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分别由市扶贫办、民政、残联、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等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的认定标准参照海门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二)补助标准。为减轻危房改造对象的个人经济负担,市财政配套部分资金,经研究确定我市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如下:①4类重点对象,翻建新建每户补助24000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11500元;②其他贫困户,翻建新建每户补助16500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7800元;③对所有危房改造任务,另安排危房鉴定、农户纸质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等项目成本费每户100元。各镇(街道)可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建材器具等,鼓励志愿者帮扶,加大对4类重点对象的补助力度。
(三)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各镇(街道)要按照《江苏省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办法》(苏财社〔2017〕8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在资金发放过程中,要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等方式及时发放到户。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四、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各镇(街道)是危房改造项目实施的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统一调配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和各项政策真正得到落实,同时应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有条件的镇(街道)应配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市住建局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加强对各镇(街道)建设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和危房改造安全监管工作;市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做好农户贫困类型的认定工作;市财政局应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及管理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应加强对各镇(街道)危房改造进度、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市审计局应加强对各镇(街道)、行政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市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应配合共同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五、审批程序
(一)农户申请。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提交危房改造申请书,并附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即户口簿复印件,必须为农村户口;
2.困难证明。其他贫困户须提供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
3.危房证明。即危房照片。
(二)村级初审。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对申请户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形成村民代表评议记录后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镇(街道)主管部门,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资格确认。各镇(街道)在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及时赴现场逐户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鉴定核实后认真填写《农村房屋安全鉴定表》并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改造方式。同时各镇(街道)应将申请户的经济贫困情况上报市扶贫办、民政、残联、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进行认定。
(四)名单公示。经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各行政村应在村务公开栏中将申请户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7天以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逐级上报,同时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市拟改造农户名单在海门日报、政府网站等公众媒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市级核准。由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街道)提交的《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表》及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由镇(街道)与改造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
六、实施基本要求
(一)合理分解任务。各镇(街道)是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按照任务目标落实具体贫困户,将任务分解到村。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行政村要认真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并应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在12月底完成改造任务。
(三)确定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镇(街道)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对于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户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低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四)控制建房面积。农村危房改造应达到最低建设要求标准,改造后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备。4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2人户不低于30㎡、3人户不低于40㎡;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不得低于13㎡。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控制。各镇(街道)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又要防止改造后农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
(五)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镇(街道)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五个基本”,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市住建局将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竣工抽验,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建设农房的基本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六)完善档案管理。各镇(街道)要按照住建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档案材料参照实施方案附件3中提供的目录收集,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并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七)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工程进度月报制度,每月30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报表上报市住建局。同时应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以简报、通报等形式报送市住建局。
(八)组织竣工验收。各镇(街道)应在申请户完成危房改造后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并如实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12月底,由市住建局牵头,根据各镇(街道)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抽验。在检查验收工作结束30日内,由镇(街道)和村负责督促和帮助危房改造户迁入新居,对废弃住宅统一进行拆除,并集中进行环境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明确责任。各镇(街道)、行政村要采取得力措施,严把选址关和建设质量关,对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建房户严格按照建房标准组织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出现边改造边建新危房等问题。
(二)严格时限,确保进度。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把关,加快进度,确保12月上旬全部竣工。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市纪委(监察局)要对危房改造工作进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改正。
附件2:
海门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配表
镇(街道) |
2017年上半年已改造4类重点对象(户数)
|
2017年下半年拟改造4类重点对象(户数) |
2017年下半年拟改造其他贫困户(户数) |
农村 危房 改造 任务 总数 (户数) |
||||||
其中:翻建 新建
|
其中:维修 加固 |
合计 |
其中:翻建 新建 |
其中:维修 加固 |
合计 |
其中:翻建 新建 |
其中:维修 加固 |
合计 |
||
海门街道 |
0 |
0 |
0 |
0 |
5 |
5 |
0 |
0 |
0 |
5 |
滨江街道 |
0 |
0 |
0 |
2 |
6 |
8 |
2 |
2 |
4 |
12 |
三厂街道 |
0 |
0 |
0 |
0 |
5 |
5 |
0 |
0 |
0 |
5 |
三星镇 |
0 |
4 |
4 |
42 |
4 |
46 |
1 |
1 |
2 |
52 |
包场镇 |
8 |
11 |
19 |
34 |
14 |
48 |
1 |
2 |
3 |
70 |
临江镇 |
0 |
2 |
2 |
10 |
18 |
28 |
7 |
13 |
20 |
50 |
常乐镇 |
0 |
0 |
0 |
12 |
18 |
30 |
0 |
0 |
0 |
30 |
悦来镇 |
24 |
6 |
30 |
35 |
27 |
62 |
3 |
5 |
8 |
100 |
正余镇 |
0 |
0 |
0 |
7 |
16 |
23 |
0 |
0 |
0 |
23 |
余东镇 |
1 |
7 |
8 |
8 |
16 |
24 |
5 |
4 |
9 |
41 |
四甲镇 |
7 |
13 |
20 |
10 |
25 |
35 |
1 |
3 |
4 |
59 |
海永镇 |
0 |
0 |
0 |
0 |
3 |
3 |
0 |
0 |
0 |
3 |
合计 |
40 |
43 |
83 |
160 |
157 |
317 |
20 |
30 |
50 |
450 |
附件3:
海门市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
户
村 组
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1、危房改造申请书…………………………………………
2、农村房屋安全鉴定表……………………………………
3、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表………………………………
4、村民代表评议记录………………………………………
5、危房改造公示及公示结果证明…………………………
6、危房改造协议书…………………………………………
7、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8、危房改造档案信息表(改造前、中、后照片,其中有与户主的合影)…………………………………………………
9、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10、危改户基本信息(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一卡通复印件)……………………………………………
注:页码由档案整理人员按照实际添加。
危房改造申请书
一、自我介绍:
例:我系 乡(镇) 村 组农民,全家(几)人,现有住房 间,约 平方米。
二、实际情况介绍:
例:建房至今,已有x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等自然灾害。自(年份)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
三、说明自己的遭遇:
例:我们家中十分贫困,是(低保户、五保户等贫困户),一年除了种地收成和我一个人外出打工,没有什么经济来源。老父老母已八十高龄,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劳动上山干活。儿女现在双双读书,供读艰难。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家的住房,我自己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济条件来改善我家的住房条件,让家人住的安心,由于经济困难,无法重新建房。(你还可以把自己家里的具体情况写上去,还可以加上自己的想法,等等)
四、申请:
例:目前国家正出台好的政策,现特向人民政府申请,希望能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改善我家现有的居住环境。
五、结尾:
例: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17年 月 日
(注:该申请书是格式样稿,请申请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连贯地写一段申请)
江苏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表
市 乡(镇) 村 鉴定编号:
1、基本资料 |
|||||
房屋户主 |
|
联系方式 |
|
建成时间 |
|
鉴定人员 |
|
鉴定机构 |
|
鉴定时间 |
|
房屋地址 |
|
||||
规模 |
总长 m 总宽 m 总高 m 共 层 总面积 ㎡ |
||||
结构形式 |
混凝土结构 砌体结构 木结构 钢结构 石结构 生土结构 其他( ) |
||||
2、结构组成部分检查结果 a 完好 b轻微 c 中等 d严重 |
|||||
(1) 场地安全程度 ( ) (2) 地基基础 ( ) (3) 上部承重结构 ( ) (4) 围护结构 ( ) (5) 房屋整体结构 ( ) |
|||||
3、房屋综合评定 |
|||||
评定等级 |
A、房屋安全 B、主体结构安全 C、局部危房 D、整幢危房
鉴定人: (盖章) 2017年 月 日 |
||||
处理建议 |
县级住建部门(盖章) 2017年 月 日 |
江苏省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表
市 乡(镇) 村
农户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家庭人数 |
|
||||||
家庭地址 |
镇(乡) 村 组 |
联系电话 |
|
||||||||
申报对象 类型 |
□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 □贫困残疾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他贫困户 盖章(县级民政、残联、扶贫办、危改办) |
||||||||||
改造情况 |
改造方式 |
□新建 □维修 |
建设方式 |
□自建 □统建 |
改造原因 |
□C级危房 □D级危房 |
|||||
改造后 房屋结 构类型 |
|
改造后 房屋建 筑面积 |
|
改造后 房屋产权 |
|
||||||
建房总投资(元) |
|
自筹资 金(元) |
|
中央、地方各 级补助(元) |
|
其他 (元) |
|
||||
农户申请 |
签名: 2017年 月 日 |
||||||||||
村评议 意见 |
村委会(盖章) 2017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镇政府(盖章) 2017年 月 日 |
||||||||||
县级审批 意见 |
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2017年 月 日 |
||||||||||
村村民代表评议记录 |
|||||
会议时间 |
|
地点 |
|
||
主持人 |
|
记录人员 |
|
||
应到代表人数 |
|
实到代表人数 |
|
缺席代表人数 |
|
评议主题 |
本村危房改造困难户名单的确定 |
||||
评议结论 |
|
||||
表决情况:同意 人,不同意 人,弃权 人,本决议 (有/无)效。 |
|||||
同意的代表签名: |
|||||
主持人审核签字: 记录人审核签字: |
危房改造公示
经困难农户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拟定下列 户为我村2015年度第 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村举报,举报电话:0513- ,公示期: 月 日— 日(7天)。
附:2017年度第 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
村民委员会
2017年 月 日
2017年度第 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
序号 |
户名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基本情况 |
改造方式 |
1 |
|
|
|
村 组 |
全家 人,低保户,无房 |
新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示结果证明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村第 批农村危房改造户名单( 、 …… 等共 户)已于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
2017年 月 日
危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海门市 镇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海门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将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其他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进行适当经济补助。为能解决贫困户最基本的住房要求,和认真配合上级各部门对贫困户危房改造的申报、立项、管理、验收工作,我(乡)镇(甲方)本着双方平等、互助互惠的原则,与各危房改造户(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必须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房产证或建房审批表以及残疾、低保等相关证明的材料复印件,并填报危房改造档案信息表,同意基本信息公开。
二、经甲乙双方商讨确定,本次乙方房屋改造工程的主要内容为 ,工程总造价约为 万元。本次改造由乙方自行实施,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同时乙方必须保管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发票等所有费用证明。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建设,服从相关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工匠队伍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安全及防护工作,防止建筑事故发生。
四、乙方危房改造按要求完工并顺利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后,上级各部门的补助资金全额给予乙方。
五、乙方危房改造工程必须在2017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具备上级要求的竣工验收标准。如乙方资金不足而停工或提出非分理由追加补助资金导致工程延误,或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改造,造成不能验收、验收不合格或不能按时验收,引起上级补助资金不能到位等后果,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概不负责。
六、甲乙双方应相互协助,认真做好危房改造的申报、实施和配合做好上级部门的管理、验收工作。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住建局备案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市 乡(镇) 村 组
户主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家庭人口 |
|
||||
贫困类型 |
□低保、五保户 □贫困残疾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他贫困户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原宅面积 |
|
改造后面积 |
|
改造方式 |
□ 新建 □ 维修 |
||||
结构类型 |
□混凝土 □砖砌体 □其它 |
层数 |
|
补助资金 |
|
||||
危改户身份核对 |
已核对该户户主身份信息,其姓名与花名册中信息一致,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验收人: 2017年 月 日 |
||||||||
补助资金发放 |
已发放补助资金 元
危房户: 验收人: 2017年 月 日 |
||||||||
验 收 组 意 见 |
意见:
组长:
组员:
2017年 月 日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盖章 2017年 月 日 |
||||||
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盖章 2017年 月 日 |
||||||||
注:此表每户一份,县(市、区)在组织验收时逐户填写,并存入农户个人档案。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 |
||||||||||||
地 址 情 况 |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地区(市、州、盟) |
县(市、区、旗) |
乡(镇)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小组 |
|||||||
|
|
|
|
|
|
|||||||
农 户 情 况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是否贫困残疾人家庭 |
家庭人数 |
民族 |
农户 |
上年家庭 |
旧住房 |
旧住房 |
旧住房 |
农户 |
||
|
|
|
|
|
|
|
|
|
|
|
||
改 造 情 况 |
进 度 情 况 |
|||||||||||
改造原因 |
改造方式 |
建设方式 |
改造后房屋 |
改造后 |
改造后 |
列入计划的年度 |
批准日期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是否 |
||
|
|
|
|
|
|
|
|
|
|
|
||
资 金 情 况 |
建筑节能示范情况 |
|||||||||||
享受补助 |
总投资 |
各级政府 |
农户危房 |
农户其它 |
是否建筑节能示范户 |
建筑节能示范内容 |
建筑节能增加的投资 |
|||||
|
|
|
|
|
|
|
|
|||||
改造前照片 |
|
改造中照片 |
|
改造后照片 |
||||||||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省(区、市) 县 镇(乡) 村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
验收日期 验收人姓名 联系电话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果 |
填表说明 |
||
有无及 完备性 |
安全性 |
观感质量 |
|||
1 |
建筑选址 |
/ |
|
/ |
1、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逐项验收填写。 2、拟验收危改房符合《最低建设要求》第六条规定时必须验收第5项,否则不必验收;拟验收危改房如已设置第10、13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两层及以上危改房必须验收第11、12项;一层危改房如已设置第12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 3、验收合格项在相应的方格中填“√”,不合格的填“×”,不必验收的填“○”。 4、所有须验收项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不合格,并在验收结论的相应方格中填“√”。 5、填写字迹须清晰工整,不得有涂改等痕迹。 |
2 |
功能分区 |
|
/ |
/ |
|
3 |
建筑面积 |
|
/ |
/ |
|
4 |
室内净高 |
|
/ |
/ |
|
5 |
地基 |
/ |
|
/ |
|
6 |
基础 |
|
|
/ |
|
7 |
抗震措施 |
|
|
/ |
|
8 |
墙体 |
|
|
|
|
9 |
门窗 |
|
|
|
|
10 |
梁、柱 |
/ |
|
|
|
11 |
楼板 |
|
|
|
|
12 |
楼梯 |
|
|
/ |
|
13 |
阳台、露台 |
/ |
|
/ |
|
14 |
屋面 |
|
|
|
|
15 |
室内地面 |
/ |
/ |
|
|
16 |
日照 |
|
/ |
/ |
|
17 |
采光 |
|
/ |
/ |
|
18 |
通风 |
|
/ |
/ |
|
(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
|||||
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单位(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