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海住建发〔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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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海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市内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根据《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南通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建安〔2018〕180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海安委〔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海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结合《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海住建发[2018]18号)文件和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附件:2018年海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海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依法监督、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管控和严防起重伤害、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着力抓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势头,为实现高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各参建单位。
内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照“一必须五到位”梳理统计分析全面达到、基本达到、落实难度大的企业数量情况,做好巩固提升、拾遗补缺、强力推动整改等工作,特别是对落实难度大的企业,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是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根据住建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组织行业宣贯培训,督促施工企业根据规范要求,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改善高处作业环境、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并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水平。重点整治下列行为: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上岗作业前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和体检,未接受高处作业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施工企业未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强度及挠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的标本兼治。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领导带班制度不落实、分包单位管理不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等项目和施工企业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并加强安全监管、源头管控,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事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01号)要求,对事故责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落实事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倒追查”。
四是加强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方案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整治下列行为:建设单位未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未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未按方案实施,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未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到场带班检查;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
五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抓好施工企业在春季复工、雨季汛期(安全生产月)、夏季高温和冬季消防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重点整治下列行为: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等情形而擅自开复工;雨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夏季建筑施工各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施工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等。
六是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要求,抓好工地围档设置、道路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物料堆放等扬尘防控的重点环节,落实企业扬尘防治责任。重点整治下列行为:建设单位未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未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和实施方案,未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未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未对裸露堆放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未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车辆未进行清洗;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建筑物内垃圾未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凌空抛掷;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未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未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五、工作步骤
今年以高处坠落防范、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重点部位为全年性整治重点,开复工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巩固、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检查、重点企业标本兼治、高支模和脚手架检查、施工消防检查、扬尘防控等各项整治工作要常抓不懈。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市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对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和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下发督办函,督促相关工作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订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管科,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层层分解落实专项整治目标责任,精心组织,指导各施工企业搞好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讲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企业或项目,予以公开曝光。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三)强化管理,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细化落实全年整治重点内容,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不仅要盯住“显”性隐患,如洞口临边、攀登(悬空)作业、高处平台等问题,还要查“隐”性隐患,如人员教育、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作业环境、职业健康等问题,有效压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着力做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提升阶段相关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规章制度,严格依法经营,对落实难度大、问题和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切实加强扬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控措施,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对扬尘管控不力的项目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对不履行职责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联动机制,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要求,立即限制其在本辖区内投标资格;对隐患整改推动不力、随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诚信守信的企业,要实施市场准入联动机制,在市场生存空间上给予一定限制;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查处情况。
附表:专项整治检查用表1-9
附表1:专项整治—春季复工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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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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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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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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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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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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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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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基础管理 |
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扣12分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不到岗的扣8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扣6分 特殊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上岗的,不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的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未对新进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教育无记录无签字的扣6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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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时用电 |
外电线路防护未检查验收扣6分 场内架空线路未检查验收扣6分 总箱、分箱、开关箱未检查验收扣6分 漏电保护器失灵扣5分 生活用电未检查验收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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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防护设施 |
未制定年度安全防护方案扣8分 安全带、帽、网未检查验收扣4分 临边、洞口防护设施不规范未检查验收扣4分 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不规范未检查验收扣5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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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起重机械 |
起重机械垂直度未检查验收扣6分 起重机械附着装置未检查验收扣8分 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不合格的扣6分 起重机械未进行季节性维护保养的扣4分 复工无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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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机具 |
施工机具未检查验收扣6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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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基坑 |
无近期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扣6分 无近期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扣6分 基坑积水超标准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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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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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脚手架 |
落地式脚手架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锚固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装置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连墙件未检查验收扣6分 吊篮脚手架挑梁锚固或配重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吊篮使用前无荷载试验手续投入使用的扣5分 架体间无隔离措施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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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模板工程 |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扣6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投入使用的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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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起重吊装 |
起重设备未检查验收扣6分 起重设备未进行季节性维护保养未检查验收扣5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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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装饰工程 |
无消防组织、制度扣8分 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扣5分 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进行消防检查验收扣6分 使用未经检查验收的脚手架的扣4分 未进行消防演练扣4分 无消防设备、设施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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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政工程 |
封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检查验收扣6分 防尘措施不完善扣5分 车辆、行人临时通行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未检查验收扣4分 设备、设施未检查验收扣4分 防中毒措施不完善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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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消防安全 |
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扣8分 无消防总平面图的扣4分 无消防设施器材布置图的扣4分 无消防管理制度扣5分 消防责任人未落实扣4分 无复工消防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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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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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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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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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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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2:专项整治—高处作业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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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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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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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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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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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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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 分 标 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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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帽、网、带 |
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每人(项)扣5分 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人(条)扣5分 外脚手架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安全网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10分 使用密目网代替平网使用的扣10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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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临边防护 |
工作面边沿无临边防护或在临空一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式拦板封闭的每处扣10分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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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洞口防护 |
在建工程的竖向洞口未采取封堵措施或封堵措施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5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500mm时,未采用盖板覆盖或盖板承载力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每处扣5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mm时,未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的每处扣5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在洞口作业侧未设置1.2m的防护栏杆,洞口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的每处扣5分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用定型化、工具式的每处扣3分 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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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道口防护 |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扣5-10分 防护棚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防护棚两侧未进行封闭,防护棚宽度小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3分 建筑物高度超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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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悬空作业 |
门窗作业时未设置防坠落措施的每处扣10分 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每处扣5分 使用坐板式单人吊具或使用自制吊篮的每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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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 分 标 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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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攀登作业 |
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未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防护栏杆及未采用安全立网全封闭或在轻质型材屋面作业,未搭设临时走道板的每处扣10分 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未采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每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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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移动式 操作平台 |
操作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80mm,扣5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超过10㎡,高度超过5m,高宽比大于3:1,施工荷载超过1.5kN/㎡,扣10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在移动时平台上站人每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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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悬挑式物料 钢平台 |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设计计算扣10分 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钢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扣5分 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扣5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未设置在主体结构上,且连接不可靠的每处扣10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设置在未经专项设计的临时设施的,未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斜拉钢丝绳的,未采用型钢制作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的,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或挡脚板的每处扣10分 悬挑式操作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的每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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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全培训教育 |
未对工人进行施工生产中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劳动保护、施工流程及方法、现场危险源和区域识别、安全防护基本常识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扣5分 未根据工种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教育的扣5分 施工前未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和施工交底的扣5分 分部分项施工前,项目部安全技术人员未对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扣5分 未对新进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教育无记录无签字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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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作业环境 |
作业环境存在严重照明不足影响作业视线的每处扣5分 未定期掌握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状况的扣5分 作业时间超强度、作业环境不适宜的扣10分 作业面10层以上未安装施工升降机的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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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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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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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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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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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3:专项整治--深基坑检查用表
工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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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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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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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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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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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 分 标 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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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 证 项 目 |
施工 方案 |
深基坑施工未编制支护方案扣20分 开挖深度3m及以上未编制专项方案扣20分 开挖深度5m及以上专项方案未经过专家论证扣20分 专项支护、土方开挖方案未经审批扣15分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扣12~1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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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临边 防护 |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未采取临边防护措施扣10分 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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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坑支 护及支 撑拆除 |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扣10分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扣5~8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扣6分 砼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强度提前开挖、超挖扣10分 支撑拆除没有拆除方案扣10分 未按拆除方案施工扣5~8分 施工队伍无拆除支撑专业资质扣10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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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基 坑 降排水 |
高水位地区深基坑内未设置有效降水措施扣10分 深基坑边界周围地面未设置排水沟扣10分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扣10分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未采取防止临近建筑和管线沉降措施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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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坑边 荷载 |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扣10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措施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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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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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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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一 般 项 目 |
上下 通道 |
人员上下未设置专用通道扣10分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扣6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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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土方 开挖 |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扣5分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扣6分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扣10分 司机无证作业扣10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扣10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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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基坑支 护变形 监 测 |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工程监测扣10分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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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作业 环境 |
基坑内作业人员缺少安全作业面扣10分 垂直作业上下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扣10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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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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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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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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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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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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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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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4-1:专项整治—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用表(施工升降机)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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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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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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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
|||||||||
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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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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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证项目 |
安全装置 |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扣10分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扣10分 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不灵敏扣 6分 未安装急停开关扣5分,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5分 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扣5分 未安装安全钩扣 5 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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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限位装置 |
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扣8分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扣4分 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扣8分 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扣4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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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防护设施 |
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分 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扣8分 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10分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每一处扣4分,平台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一处扣2~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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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附着 |
附墙架未采用配套标准产品扣8~10分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扣6~10分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扣8~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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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
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扣10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6~10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8分 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对重重量、固定、导轨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10分 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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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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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证项目 |
安装、拆卸与验收 |
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扣10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10分,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扣5~8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一项扣2~4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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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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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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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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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般项目 |
导轨架 |
导轨架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7~10分 标准节腐蚀、磨损、开焊、变形超过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7~10 分 标准节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齿条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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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基础 |
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8~10 分 特殊基础未编制制作方案及验收扣8~10 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扣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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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气安全 |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4~6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 6分 电缆导向架未按规定设置扣4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10 |
|
|
|||||||
10 |
通信装置 |
未安装楼层联络信号扣10分 楼层联络信号不灵敏扣4~6分 |
10 |
|
|
|||||||
|
小 计 |
|
40 |
|
|
|||||||
检查项目合计 |
|
100 |
|
|
||||||||
检查人 |
|
检查组长 |
|
|||||||||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4-2:专项整治—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用表(塔吊)
工程名称 |
|
建设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项目经理 |
|
|||||||||
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 证 项 目 |
载荷限制装置 |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
10 |
|
|
||||||
2 |
行程限位装置 |
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6分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6分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扣8分 |
10 |
|
|
|||||||
3 |
保护 装置 |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0分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10分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扣4分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扣4分 |
10 |
|
|
|||||||
4 |
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
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6~8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6~10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8分 |
10 |
|
|
|||||||
5 |
多塔 作业 |
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扣6~10分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分 |
10 |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6 |
保证项目 |
安装、拆卸与验收 |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扣10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10分,方案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8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2~4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0分 未采取有效联络信号扣7~10分 |
10 |
|
|
||||||
|
小 计 |
|
60 |
|
|
|||||||
7 |
一 般 项 目 |
附着 |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着装置扣10分 附着装置水平距离或间距不满足说明书要求而未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的扣 6~8分 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未进行受力计算扣8分 附着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10分 附着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0分 |
10 |
|
|
||||||
8 |
基础与 轨道 |
基础未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扣8~10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扣4分 路基箱或枕木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4~8分轨道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4~8分 |
10 |
|
|
|||||||
9 |
结构 设施 |
主要结构件的变形、开焊、裂纹、锈蚀超过规范要求扣8~10分 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8分 主要受力构件高强螺栓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分 销轴联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
10 |
|
|
|||||||
10 |
电气 安全 |
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扣10分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4~6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的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
10 |
|
|
|||||||
|
小 计 |
|
40 |
|
|
|||||||
检查项目合计 |
|
100 |
|
|
||||||||
检查人 |
|
检查组长 |
|
|||||||||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5:专项整治--高支模检查用表
工称名称 |
|
建设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项目经理 |
|
||||||||
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 证 项 目 |
施工 方案 |
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设计计算扣15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扣15分 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5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明确混凝土浇筑方式扣10分 |
15 |
|
|
|||||
2 |
立杆 基础 |
立杆基础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基础未设排水设施扣8分 立杆底部未设置底座、垫板或垫板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
10 |
|
|
||||||
3 |
支架 稳定 |
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未按规定要求设置连墙杆扣15分 连墙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及水平剪刀撑扣15分 纵、横向及水平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
15 |
|
|
||||||
4 |
施工 荷载 |
施工均布荷载超过规定值扣10分 施工荷载不均匀,集中荷载超过规定值扣10分 |
10 |
|
|
||||||
5 |
交底与 验 收 |
支架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或无交底记录扣10分 支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验收无量化内容扣5分 |
10 |
|
|
||||||
|
小 计 |
|
60 |
|
|
||||||
6 |
一 般 项 目 |
立杆 设置 |
立杆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立杆未采用对接连接每处扣5分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大于规定值每处扣2分 |
10 |
|
|
|||||
7 |
水平杆 设 置 |
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纵、横向水平杆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纵、横向水平杆件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
10 |
|
|
||||||
8 |
支架 拆除 |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值,拆除模板支架扣10分 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未设置专人监护扣8分 |
10 |
|
|
||||||
9 |
支架 材质 |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超标扣10分 构配件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10 |
|
|
||||||
|
小 计 |
|
40 |
|
|
||||||
检查项目合计 |
|
100 |
|
|
|||||||
检查人 |
|
检查组组长 |
|
||||||||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6-1:专项整治--脚手架检查用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工程名称 |
|
建设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项目经理 |
|
|||||||||
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 证 项 目 |
施工 方案 |
架体搭设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搭设高度超过24m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未进行设计计算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50m,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扣10分 施工方案不完整或不能指导施工作业扣5~8分 |
10 |
|
|
||||||
2 |
立杆 基础 |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扣10分 立杆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一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未设置排水措施扣8分 |
10 |
|
|
|||||||
3 |
架体与 建筑结 构拉结 |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连墙件距主节点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4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
10 |
|
|
|||||||
4 |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
10 |
|
|
|||||||
5 |
脚手板与 防护栏杆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7~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7~10分 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5分 |
10 |
|
|
|||||||
6 |
交底与 验 收 |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扣5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
10 |
|
|
|||||||
|
小 计 |
|
60 |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7 |
一 般 项 目 |
横向水平杆 设 置 |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横向水平杆只固定端每处扣1分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每处扣2分 |
10 |
|
|
||||||
8 |
杆件 搭接 |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扣4分 |
10 |
|
|
|||||||
9 |
架体 防护 |
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10分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扣10分 |
10 |
|
|
|||||||
10 |
脚手架 材 质 |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4~5分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5分 |
5 |
|
|
|||||||
11 |
通道 |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3分 |
5 |
|
|
|||||||
|
小 计 |
|
40 |
|
|
|||||||
检查项目合计 |
|
100 |
|
|
||||||||
检查人 |
|
检查组组长 |
|
|||||||||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6-2:专项整治—悬挑式外脚手架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
|
建设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项目经理 |
|
|||||||||
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 证 项 目 |
施工 方案 |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或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0m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
10 |
|
|
||||||
2 |
悬挑 钢梁 |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载面高度小于160mm扣10分 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扣10分 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2分 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扣6分 |
10 |
|
|
|||||||
3 |
架体 稳定 |
立杆底部与钢梁连接处未设置可靠固定措施每处扣2分 承插式立杆接长未采取螺栓或销钉固定每处扣2分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扣10分 未按规定在架体内侧设置横向斜撑扣5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5分 |
10 |
|
|
|||||||
4 |
脚手板 |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扣7~10分 每处探头板扣2分 |
10 |
|
|
|||||||
5 |
荷 载 |
架体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
10 |
|
|
|||||||
6 |
交底与 验 收 |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扣5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7~10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保留验收资料或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
10 |
|
|
|||||||
|
小计 |
|
60 |
|
|
|||||||
7 |
一 般 项 目 |
杆件 间距 |
立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或立杆底部未固定在钢梁上每处扣2分 纵向水平杆步距超过规范要求扣5分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1分 |
10 |
|
|
||||||
8 |
架体 防护 |
作业层外侧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5分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 7~10分 |
10 |
|
|
|||||||
9 |
层间 防护 |
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10分 架体底层未进行封闭或封闭不严扣10分 |
10 |
|
|
|||||||
10 |
脚手架 材 质 |
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7~10分 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7~10分 |
10 |
|
|
|||||||
|
小计 |
|
40 |
|
|
|||||||
检查项目合计 |
|
100 |
|
|
||||||||
检查人 |
|
检查组组长 |
|
|||||||||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6-3:专项整治--吊篮脚手架检查用表
工称名称 |
|
建设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项目经理 |
|
||||||||
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 分 标 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 证 项 目 |
施工 方案 |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对吊篮支架支撑处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
10 |
|
|
|||||
2 |
安全 装置 |
未安装安全锁或安全锁失灵扣10分 安全锁超过标定期限仍在使用扣10分 未设置挂设安全带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或安全绳未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扣10分 吊篮未安装上限位装置或限位装置失灵扣10分 |
10 |
|
|
||||||
3 |
悬挂 机构 |
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扣10分 前梁外伸长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扣10分 前支架与支撑面不垂直或脚轮受力扣10分 前支架调节杆未固定在上支架与悬挑梁连接的结点处扣10分 使用破损的配重件或采用其他替代物扣10分 配重件的重量不符合设计规定扣10分 |
10 |
|
|
||||||
4 |
钢丝绳 |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安全绳规格、型号与工作钢丝绳不相同或未独立悬挂每处扣5分 安全绳不悬垂扣10分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未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扣6~10分 |
10 |
|
|
||||||
5 |
安装 |
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提升机扣10分 吊篮平台组装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吊篮组装的构配件不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扣5~10分 |
10 |
|
|
||||||
6 |
升降 操作 |
操作升降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扣10分 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2人扣10分 吊篮内作业人员未将安全带使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扣10分 吊篮正常使用,人员未从地面进入篮内扣10分 |
10 |
|
|
||||||
|
小 计 |
|
60 |
|
|
||||||
7 |
一 般 项 目 |
交底与 验 收 |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10分 每天班前、班后未进行检查扣5~10分 吊篮安装、使用前未进行交底扣5~10分 |
10 |
|
|
|||||
8 |
防护 |
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或挡脚板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多层作业未设置防护顶板扣7~10分 |
10 |
|
|
||||||
9 |
吊篮 稳定 |
吊篮作业未采取防摆动措施扣10分 吊篮钢丝绳不垂直或吊篮距建筑物空隙过大扣10分 |
10 |
|
|
||||||
10 |
荷载 |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5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扣10分 利用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扣10分 |
10 |
|
|
||||||
|
小 计 |
|
40 |
|
|
||||||
检查项目合计 |
|
100 |
|
|
|||||||
检查人 |
|
检查组组长 |
|
||||||||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6-4:专项整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
|
建设单位 |
|
||||||||||||
施工单位 |
|
项目经理 |
|
||||||||||||
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 证 项 目 |
施工 方案 |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脚手架提升高度超过150m,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
10 |
|
|
|||||||||
2 |
安全 装置 |
未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防坠落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未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处扣10分 防坠落装置未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与建筑结构附着扣10分 未安装防倾覆装置或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在升降或使用工况下,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的最小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未安装同步控制或荷载控制装置扣10分 同步控制或荷载控制误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
10 |
|
|
||||||||||
3 |
架体 构造 |
架体高度大于5倍楼层高扣10分 架体宽度大于1.2m扣10分 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大于7m,或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的架体外侧距离大于5.4m扣10分 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大于2m或水平悬挑长度未大于2m但大于跨度1/2扣10分 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2/5或悬臂高度大于6m扣10分 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大于110㎡扣10分 |
10 |
|
|
||||||||||
4 |
附着 支座 |
未按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设置一道附着支座扣10分 在使用工况时,未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扣10分 在升降工况时,未将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处扣10分 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
10 |
|
|
||||||||||
5 |
架体 安装 |
主框架和水平支撑桁架的结点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或各杆件轴线未交汇于主节点扣10分 内外两片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设置的水平支撑杆件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扣5分 架体立杆底端未设置在水平支撑桁架上弦各杆件汇交结点处扣10分 与墙面垂直的定型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低于架体高度扣5分 架体外立面设置的连续式剪刀撑未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撑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扣8分 |
10 |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6 |
保 证 项 目 |
架体 升降 |
两跨以上架体同时整体升降采用手动升降设备扣10分 升降工况时附着支座在建筑结构连接处砼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小于C10扣10分 升降工况时架体上有施工荷载或有人员停留扣10分 |
10 |
|
|
|||||||||
|
小计 |
|
60 |
|
|
||||||||||
7 |
一 般 项 目 |
检查 验收 |
构配件进场未办理验收扣6分 分段安装、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8分 架体安装完毕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10分 每次提升前未留有具体检查记录扣6分 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未履行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扣7分 |
10 |
|
|
|||||||||
8 |
脚手板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扣3~5分 作业层与建筑结构之间空隙封闭不严扣3~5分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8分 |
10 |
|
|
||||||||||
9 |
防护 |
脚手架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10分 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5分 |
10 |
|
|
||||||||||
10 |
操作 |
操作前未向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未定岗定责扣7~10分 安装拆除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7~10分 安装、升降、拆除时未采取安全警戒扣10分 荷载不均匀或超载扣5~10分 |
10 |
|
|
||||||||||
|
小计 |
|
40 |
|
|
||||||||||
检查项目合计 |
|
100 |
|
|
|||||||||||
检查人 |
|
检查组组长 |
|
||||||||||||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7:专项整治--施工现场防火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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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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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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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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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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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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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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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 证 项 目 |
防火 方案 |
施工现场未编制防火技术方案的扣10分 施工现场未进行火险或重大火险危险源辨识的扣5分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相符的发现一处扣3分 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应配备而未配备的发现一处扣5分 施工现场没有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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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 安全管理 |
施工现场未建立防火安全管理组织的扣10分 未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的扣10分 消防安全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的扣5分 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扣8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3分 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目标的扣5分 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扣5分 未按消防考核制度对消防管理人员实施定期考核的扣10分 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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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灭火器 |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处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的扣10分 固定动火或流动动火场所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的扣10分 可燃材料存放处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的扣10分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危险品仓库、设备用房、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施用房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的发现一处扣5分 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的发现一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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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时消防给水 |
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的在建工程未设置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扣10分 使用外部消防水源且不能满足消防用水、又未设置储水池的扣5分 消防竖管设置位置、数量、管径不符合消防规定的扣5分 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未设置中转水池或加压水泵的扣5分 主体封顶的工程每层未留置消防栓接口、未配置消防水枪、水袋、软管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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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建 工程防火 |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设置的临时疏散通道的宽度、坡道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扣5分 临时消防疏散通道采用爬梯且未采取可靠固定措施的扣2分 临时消防疏散通道未采用不燃材料搭设的扣5分 临时疏散通道未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的扣2分 临时疏散通道未设置照明设施的扣4分 使用不阻燃密目式安全网的扣10分 电气焊工不持证上岗的扣8分 重点工种(气焊工、电焊工、电工、油漆工)施工作业时每一处不符合防火作业要求的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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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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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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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区 防火 |
宿舍防火间距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扣10分 宿舍门窗安装不符合消防安全的每一处扣2分 宿舍门前无安全通道的扣5分 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扣5分 宿舍电源线乱拉乱接的每一处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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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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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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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 般 项 目 |
应急救援 |
施工现场未编制现场灭火、应急疏散、应急救援预案的扣10分 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没有可操作性的扣5分 应急设施、器材不到位的每一项扣5分 未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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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现场 平面布置 |
没有施工现场消防总平面图的扣10分 临时用房设施布置不符合现场防火、灭火、疏散、防火间距要求的扣10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扣5分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可燃材料堆场、固定动火作业场布置位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扣5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水池的扣10分 临时消防车道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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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急 照明设施 |
变配电房未设置临时应急照明的扣5分 水泵房未设置临时应急照明的扣2分 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未设置临时照明的扣2分 在建工程室内疏散通道未设置应急照明的扣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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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消防 安全监理 |
未审核、批准防火技术方案的扣10分 未及时掌握施工现场较大火险动态情况的扣4分 未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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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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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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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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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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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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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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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8:专项整治—扬尘控制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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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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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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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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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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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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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方主体责任 |
建设单位未将扬尘控制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未足额计取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措施费,未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的扣5分; 施工单位项目部未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盖章确认的扣5分; 监理单位未将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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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图牌公示 |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现场管理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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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围墙围档 |
★未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的; 围墙围档留有缺口、底边未封闭、泥浆外漏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围墙围档高度低于1.8m的,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高度低于2.5m,的扣5分; 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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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路硬化 |
★施工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未采用砼硬化的; 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不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的扣10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网络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的扣10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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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料堆放 |
施工料具未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的扣5分; 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未严密遮盖或存放在库内、池内的扣5分; 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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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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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辆冲洗 |
★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池,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的; 冲洗池四周未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的扣5分; 运输车出场前是未冲洗干净,车轮、车身带泥上路的扣5分; 现场确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未采取其它冲洗方法的,也未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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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祼土覆盖 |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未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未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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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防尘网设置 |
★脚手架外侧未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的; 密目式安全网不能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的每一处扣2分; 现场防护未封闭严密、牢固整洁,封闭高度不能保持高出操作层1.5 m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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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垃圾清运 |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的; 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未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的扣5分; 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清理建筑残渣及废料的扣5分; 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未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它密闭容器清运的扣5分; 施工现场无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的扣5分;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未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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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它 |
当连续晴天5天以上,且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未暂停扬尘点的土方开挖作业的; 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外架拆除、模板拆除、楼层内建筑垃圾清扫等作业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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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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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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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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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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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 注★号的为一票否决项,有否决项情形的通报。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9:专项整治—建设、监理单位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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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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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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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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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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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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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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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扣20分 在安全报监时,未按照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扣20分 未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所有地下管线资料等相关资料扣10分 在编制工程概算时,未单独编制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扣10分 未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扣10分 在合同中未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及标准化目标扣10分 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扣20分 未将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扣20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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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
未按照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扣20分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的扣20分 项目总监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签字的扣20分 未按规定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有记录的每一处扣10分 未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的扣20分 未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扣20分 对于发现的隐患未按照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有相应的记录的扣20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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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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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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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
检查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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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