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住建局检查事项和依据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17:08 累计次数: 字体:[ ]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组织机构代码

113206840142460282

法定代表人

袁佩新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588号

邮政编码226100

举报投诉电话

0513-68025025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