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城利北村部分拆迁区域围档项目询价文件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05 15:26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门区政府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北部新城利北村部分拆迁区域围档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men.gov.cn/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北部新城利北村部分拆迁区域围档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部新城利北村部分拆迁区域围档采购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北部新城利北村部分拆迁区域围档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0元/米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住房建设服务中心零星工程数据库成员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五、采购文件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公告公示。 

六、投标保证金:免交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5 日9:00(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962831893 

采购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人民西路18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86196159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西路99号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章  采购项目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北部新城利北村部分拆迁区域围档采购项目。

2、项目位置:十号横河北,336绕城南,瑞江路西、利北村占仁村界线东。

二、邀标对象:

住房建设服务中心零星工程数据库成员单位。

三、质量要求:

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米,斜撑间距不得大于3米。彩钢厚度不得小于0.5mm,地面斜撑支点焊接处需用20mm钢材且深入地面300mm 以上。围档立杆、横杆与斜撑规格为40*40方管。

四、 标的价格:

围档长度约300米,最高限价每米190元,以每米最低价中标。

五、付款方式:

不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中标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随带履约保证金1万元。工程量以南通市海门区公信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六、安全责任: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员,消除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七、其它相关说明: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

2、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费1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5、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整,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采购文件说明

1、 招标采购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 招标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开评标

第五部分合同相关要求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采购单位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采购单位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5.投标供应商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 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采购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须将备查原件放在一个资料袋中,原件资料袋可不密封,但须在资料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原件清单目录。)

3、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安装的全部费用。

(2)投标方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一次性报价。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0元/米。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1万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入账。全部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合同履约金退还手续(无息)。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方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标书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

3、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无效投标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投标报价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姓名;未装订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进行制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投标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涂改的;

4.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的;

6.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或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7.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8.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合理情况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人应报告监督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招标。

第四部分   开评标

一、开评标程序

1.招标人组织开标

(1)招标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2)询标期间,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有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4)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2.评委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将监督开标的全过程。

 (1)评审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相应的规定

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3) 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由采购单位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采购单位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二、 评标办法

符合招标文件需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候选人。如果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相同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继续报价,直到出现最低报价为止,则此时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候选人。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第五部分  合同相关要求

合同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

1、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及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如在规定的时限内因中标方原因没有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人候选人中标资格。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招标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中标人不能及时供货的,按《合同法》规定处理,同时扣除相应合同履约金。另外,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限止其参加在本区(镇)范围内6个月至3年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4中标人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工,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并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5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

6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项目,每延误一天罚人民币1000元整。

北部新城利北村部分拆迁区域围档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需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和招标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采购合同:

一、采购内容及价款:

采购内容

采购要求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综合

单价

合价

1







2








合计






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

备注: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含采购、安装等全部费用在内;所有满足本项目的内容应全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全费用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2、投标单位需现场勘查,结合现场及业主要求,综合考虑后报价。

二、地块现状:符合施工条件。

三、   要求:

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米,斜撑间距不得大于3米。彩钢厚度不得小于0.5mm,地面斜撑支点焊接处需用20mm钢材且深入地面300mm 以上。围档立杆、横杆与斜撑规格为40*40方管。

围档长度约300米,最高限价每米190元,以每米最低价中标。

四、安全责任: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员,消除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五、付款方式:不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中标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随带履约保证金1万元。工程量以南通市海门区公信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六、违约责任:

乙方如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服务每延误一天承担逾期违约金1000元,同时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须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南通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21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2、本合同书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余由甲方送有关单位。

采购单位(公章):                     供货单位(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双方全面履行运输安全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双方就本项目运输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协调农户与乙方之间的关系;

二、乙方应在运输前检查车况,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品,例如安全头盔等,乙方行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酒后驾车,后果自负;

三、乙方在运输期间应接受甲方的统筹调度和管理;

四、乙方在生产作业期间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五、乙方在生产作业中必须确保安全,如发生运输车辆及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责任期: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日起至乙方完成该项目清单所有工程量为止。

七、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八、本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请见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质疑相关材料”。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招标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和招标人。

2、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招标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招标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0%作为违约金;取消相应会员资格6个月,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投标人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取其保证金的100%作为违约金,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招标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相应的会员资格,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政府采购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资料目录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证明材料名称

响应文件位置

说  明

1

投标承诺函


第    页

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    页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3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第    页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诚信承诺函


第    页

见附件

5

住房建设服务中心零星工程数据库成员单位


第    页

相关证明











开标一览表


须单独密封


见附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1)投标资料目录装订于投标文件内的第1页。

(2)《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报价一览表》等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

投标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依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符合招标方提出的资格要求,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

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否则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诚信承诺函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

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

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放弃收回本项目全部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被招标人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3年,愿意接受招标人和监管部门的其它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围档采购项目

报价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采购内容

采购要求

计量

单位

采购

数量

综合

单价(元)

1

北部新城利北村部分拆迁区域围档采购项目

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米,斜撑间距不得大于3米。彩钢厚度不得小于0.5mm,地面斜撑支点焊接处需用20mm钢材且深入地面300mm 以上。围档立杆、横杆与斜撑规格为40*40方管。

300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