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09 09:3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紧扣房屋征收工作实际,主动作为,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公共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窗口,全面提升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共办理市长信箱12件,发布信息40条。其中,部门简介4条、政策文件2条、公告公示12条、规划计划4条、部门预决算1条、政府采购10条、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5条、人事信息1条、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已按照我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和流程进行回复,未收到因答复不当导致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明确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职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切实把好导向关、政策关、内容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持续加以改进:一是持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全体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公开作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提升业务水平,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