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海门校区学生公寓11号楼及附属配电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公示公告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14:48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项目用地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发展大道1118号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海门校区内,总用地面积5886㎡。原方案已于2023年10月7日由我局审批通过,现建设单位因场地内埋地高压线的影响,申请调整室外埋地成品消防水池、室外埋地雨水池、室外埋地化粪池等构筑物。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总平面图。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1.公示时间10天。(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9日)

2.公示地点:

①项目实施现场;

②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3.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请您将意见反映至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可通过电邮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msxzspj@126.com或将书面意见寄送至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258窗口,邮政编码226100。

(2)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513-82106283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10日

公示公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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