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海门校区学生公寓11号楼及附属配电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公示公告
本项目用地位于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发展大道1118号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海门校区内,总用地面积5886㎡。原方案已于2023年10月7日由我局审批通过,现建设单位因场地内埋地高压线的影响,申请调整室外埋地成品消防水池、室外埋地雨水池、室外埋地化粪池等构筑物。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总平面图。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1.公示时间10天。(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9日)
2.公示地点:
①项目实施现场;
②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3.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1)请您将意见反映至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可通过电邮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msxzspj@126.com或将书面意见寄送至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258窗口,邮政编码226100。
(2)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513-82106283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