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K12470080/2026-00020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 | 文号: | 无 | ||
| 成文日期: | 2026-01-15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2026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制度 | ||||
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2026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确保2026年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容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要求发布如下内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工作机构、领导信息、政策文件、公告公示、计划总结、政府采购、企业开办指南、人事信息、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对象
南通市海门区数据局各条线业务科室负责报送本科室业务信息。
数据局党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各窗口单位和相关科室明确一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撰写、收集、报送工作信息,由办公室和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科具体负责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三、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对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信息更新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公开职能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
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依循“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的原则,由分管领导负责,下设专职人员对发布流程、内容、来源进行严格审查。强化保密责任意识,分级管理、严格把关。对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要填写《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查单》,并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保密审查后进行公开,并及时将《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查单》报送至南通市海门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