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12470080/2021-00666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文号: 海行审发〔2021〕41号
成文日期: 2021-10-08 发布日期: 2021-10-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10-12 16: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各科室:

现将《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0月8日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要求,扎实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自2021年7月1日起,对由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理的便利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共14项)

(一)审批改为备案(共2项)。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改革要求: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改为备案管理。

具体措施:需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市场主体,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http://iecms.mofcom.gov.cn/),在网上填写备案登记信息后,向登记机关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办理。

2.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改革要求: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

具体措施: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填报《江苏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向受理机关备案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收购区域、粮食仓储设施等情况。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办理。

(二)实行告知承诺(共1项)。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改革要求: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具体措施:向申请人提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和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优化审批服务(共11项)。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改革要求:(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等不列入申请材料中,做好江苏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的维护;(2)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2.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改革要求:(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优化办事流程,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3.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改革要求: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优化办事流程,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4.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改革要求:(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优化办事流程,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5.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改革要求: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具体措施: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不列入申请材料中,做好江苏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的维护。

6.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改革要求: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优化办事流程,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7.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改革要求: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1)提供网上申请,办件结果通过邮政EMS免费寄递,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首次、延期、重新申请承诺期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申请承诺期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改革要求:(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1)提供网上申请,办件结果通过邮政EMS免费寄递,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首次、延期、重新申请承诺期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变更申请承诺期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有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后变更延期承诺期限压减至5个工作日。

9.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改革要求: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具体措施:营业执照不列入申请材料中。

10.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改革要求: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具体措施:优化办事流程,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11.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改革要求:实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

具体措施:提供网上申请,实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

三、强化改革协同措施

(一)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需要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要积极组织开展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弄懂吃透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方法,确保“放”精准、“管”到位、“服”更优,准确把握“进四扇门”改革路径,统筹协调,分类细化改革举措,增强分类改革的可操作性。

(二)抓紧落实改革任务。对直接取消审批的,逐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完善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依法明确备案的环节、条件、材料、时限等要素,制作备案表,制定事后备案规则、程序;对实行告知承诺的,按照“一事一告知、一事一承诺”要求,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格式文书;对优化审批服务的,进行流程再造,完善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优化企业开办流程。设立企业开办专窗,推进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一网通办、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一次领取;积极推进“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登记;建立网上智慧登记快捷通道,实现符合条件的登记注册即时办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归集和应用,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将审批改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确保企业设立登记与备案同步完成;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

(四)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需求,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律自治、依法规范经营,为保障改革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真正让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不断激发发展动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