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2470080/2020-00934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门市行政审批局 | 文号: | 海行审发〔2019〕5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日期: | 2019-04-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和专窗工作方案》的通知 |
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和专窗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81号)精神,在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流程、优化服务,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改善办事体验为出发点,按照集成化、标准化原则,打造“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设置“企业开办”一站式受理窗口,实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按照“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全程监督、便捷高效”的要求,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二、专区(窗)设置及操作规程
“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按照“一站布局、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一网办理、一套标准、一揽子改革”“六个一”的服务模式建设,分为现场专窗办理和网上自助两个模块。
(一)一站布局
行政审批局在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建设“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围绕“一站式”办理工商登记、刻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社会保险登记等集成服务各个节点,设置服务窗口和自助服务区。服务窗口负责综合咨询、受理登记,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社会保险登记,邮政EMS服务等集成服务。现场设置自助上网区,配置“可信身份认证”设备、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自助领取发票机等设备,用于登记业务、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刻字社等。
(二)一窗受理
保留企业登记、涉税事项办理专业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增设“企业开办专窗”。“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由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商业银行及人社局等部门人员进驻。提供综合咨询及全程代办、帮办服务,申请人提交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董监事身份证明、财务负责人及工商联络员身份证明、住所使用证明等申请材料,对开办企业所需办理的业务全程或部分手续实行委托办理,窗口负责企业申请材料的受理和传递,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办理工商登记、刻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社会保险登记登记集成服务。
(三)一表填报
实现 “企业开办”申请一表填报,将企业开办涉及的各部门业务申请表格整合成一套表,以企业注册登记申请的基本信息为主表,涉企事项其他部门补充信息为附表,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材料,一次填报、多方复用,切实减少企业重复填报的文书材料表格。
(四)一网办理
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企业开办专栏,线上实现数据共享、并联审批。企业登记窗口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给公安、人民银行、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
1.简化公章刻制备案流程,提高公章制作效率
企业通过平台实现公司印章刻制办理,企业点击“我要刻章”,经过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后,进行印章预选和刻章预约;平台将企业身份信息提交到公安印章管理系统,刻企刻章并完成备案,反馈企业领取印章。
2.优化银行开户流程,缩短开户时间
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平台,验证通过后,选择“银行开户”,选择网点预约开户,生成账户信息,企业可使用此银行账户办理税务业务,加快开办效率。
3.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
企业通过平台实现涉税事项办理。选择“我要办税”,经过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后,即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申请审核通过后,取得领购发票资格。
4.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
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平台与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由人社局开发接口直接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数据,使企业通过平台可实现社保申请办理。
(五)一套标准
标准化编制“企业开办”指南,做到事项、流程、时限、材料标准统一,通过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精简材料、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六)一揽子改革
1.实行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网上名称自主申报,实现企业名称的即时申报,立等可用,提升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率。逐步实现“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负其责”名称改革目标。
2.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
要优化登记流程,多种方式并行,充分考虑企业登记申请的便利性,进一步整合网上名称自主申报、手机工商通、自助办照、全程电子化登记等多种网上登记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做好辅导帮办工作。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电子商务”环节中的应用。
3.推行外商投资企业“一口办理”
推行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一口办理”制度,将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整合为“单一窗口”申请办理,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后,实现全程网上在线办理商务备案和企业注册登记。
4.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7〕159号)要求,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透明度。
5.深化“多证合一”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工作要求,在启动“三十证合一”基础上,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6.推行“证照联办”
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着力在高效审批、便捷办证上下功夫。对市场准入领域集中审批事项实行“证照联办”,通过“统一收件、内部流转、证照同发”新机制,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
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精神,进一步精简文书材料、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将建立企业开办专区(专窗)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障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优化原有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开成无缝隙、一体化、零障碍的审批机制,共同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对专窗人员的选配,明确职责任务,加强业务培训,实现“一岗多能、一人多专”,为申请人提供更为便捷、更加高效的审批服务。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做好企业开办专区(专窗)的宣传解读,激发大众的创业热情,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