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余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正余镇 发布时间:2018-06-11 15:4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根据《海门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委发[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现就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市委《海门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总要求,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三)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改革工作遵循“群众全过程参与、成功全过程公开”的原则。将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始终。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从村级的集体经济发展、资源优化、地理位置和发展前景等实际因素出发,分类实施。

三、工作目标

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为重点任务,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资产量化、股权管理、和收益分配为主要内容,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关系,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形成在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下,行政、经济组织职责清晰、互动协作的新型乡村治理结构。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和继承权能,变集体资产共同共有为按股所有,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加快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稳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到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镇17个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11月底前)

1、宣传发动。镇召开好全体镇村干部动员会议。各村按照上级要求召开好各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等人参加的动员会议,认真宣传上级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通过政策宣传发动,家喻户晓明白为什么要进行改革和怎样改革的道理。

2、建立组织。成立正余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相应建立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改革工作。

3、业务培训。在市级培训的基础上,镇对各村的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市级的《海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暂行办法》、《海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海门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海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办法》等内容,结合正余实际进行业务辅导和培训。

(二)推进阶段(2018年10月底前),结合正余实际,加快组织实施进度,逐步开展人员界定、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章程制定、召开成立大会和制度建设七个方面的工作。

1、成员身份确认。2018年1月5日前完成全镇范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成员身份确认以2017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各村以《海门市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身份的确认指导意见》为参照,明确确认本村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身份的具体对象,并提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然后进行逐组逐户签字调查确认;各村以组为单位,对确认的成员张榜公布并拍照留存。对需要召开村民成员(代表)会议的,要及时召开好会议。

2 、清产核资。2018年3月底前。严格按照《海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暂行办法》和《海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进行清核集体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摸清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表、账账、账证、账据、账实相符,并将清核、评估后的资产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清产核资结果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全镇农村集体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报镇农经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量化。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资产量化和股权设置工作。在资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资产。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的折股量化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事项,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4、股权设置。根据实际情况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权设置。原则上可设置集体股、个人股。集体股是按照集体资产净额的一定比例折股量化,由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设立集体股。个人股按集体资产净额的总值或一定比例折股量化。

5、制订章程草案。2018年6月底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村实际,村股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草案),经张榜公开、修改完善后,制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明确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职责、股权量化、股权管理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内容。并报镇审核后发布公告。并完成股权证填制工作。

6、筹备并召开成立大会。在2018年7月底前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宣告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讨论通过《章程》,发布成立公告和组织机构人员公告。各村做好档案归档工作。

7、健全制度。在2018年8月底前,村股份经济合作根据本合作社的章程制订理事会、监事会、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发放好股权证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1\n深化提高(2018年9月底前)。完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改制后,积极做好政、经分离和股份权能探索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成立实体参与市场竞争,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集体资产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真正以市场的思维、市场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管理集体资产,提高经营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集体经济。

2、总结完善(2018年10月底前)。镇对各村范围内的股改工作进行自查完善、查漏补缺,做好书面总结,收集资料,制作股改汇编。

3、考核验收(2018年11月底前)。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后,对改制工作做出总结,对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决议、表册、章程、实施方案、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分别由镇和村同时存档。并做好迎接上级评估验收工作。

 五、 工作要求

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大宣传,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及时地掌握动态信息,化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职责,顺利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